前年买的房子按照购房合同交房日期去年10月交房,虽然交房条件不成熟,但还是交房了,我早就知道。我也不急于去收房。但是没有任何通知我去收房就是没有任何收房通知。已经过去了半年多了,我可不可以维权按没有按期交房为由索取违约金,最大的理由就是没有收到交房通知。我可以这样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