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一直是一个月只能休4天,都是月薪制的,如果遇到哪个月大有5个周末的话有个周末需要上班是无薪的.五一的时候有些人员没事做所以公司放了3天,6月算考勤的时候老板说五月放假时候是五一一天+4个周末=5天,另外多休的要在6月-7月补回来,刚好有职员在6月离职走人,老板说要把5月多休的2天扣工资,这样合理吗?
首先说明,每周双休是法定,除非你们员工在劳动合同中同意工资是每周休一天,否则企业违法。
5.1放三天这个问题要分情况分析,因为5.1是法定放假日,必须放,其他2天是将前后的双休日调剂过来。
如果,调剂的2天休息了,但是前后的双休日里这2天是上班的,以后就不应该再补上班。
如果,调剂的2天休息了,但是前后的双休日里这2天也是休息的,就等于多放2天,也分2种情况:
1)公司在宣布放假计划中明确,多放的2天是需要在以后日期中补班回来,那就说,以后需要多上2天班,比较合理,唯一不合理的是,这样的放假方式,应该给员工有个选择,是否愿意这样安排。
2)公司在宣布放假计划中未明确,多放的2天是需要在以后日期中补班回来,那就应该认定为公司愿意带薪放假。不应该补班。
我不知道你说的调剂2天休息,是指的哪2天,5月算上五一放3天+后面的4个星期天一共也只休了7天,老板还说多休了2天,如6-7月不补回来就扣2天工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