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对方开的增值税发票不小心盖了作废章还能认证吗

如题所述

  二、但因已盖作废章,属于开具不规范的发票,严格说不能抵扣,为免将来对方税务检查发现找麻烦,且已跨月,应通过冲红重开的办法加以解决。
  三、如果对方尚未认证发票,可请对方出具拒收证明,说明拒收理由、错误的具体项目等,退发票回来给你们,由你们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红字发票申请单。(前提是: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
  四、如果对方已将该发票认证,则只能由对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红字发票申请单了。对方在税务机关出具通知单的次月做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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