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街头用字的建议

如题所述

关于规范街头用字的建议

  闲暇时,漫步于大街小巷,就能发现处处都是语文,但细心一看,街头的店名、标语、匾额都不太统一,有的是简体字,有的是繁体字,有的是冷僻字,有的甚至是错别字……各种各样,参差不齐。这都是有因为有相当一部分人对规范街头用字的重视力度不足,相关部门管教不严,使至此等现象越来越严重。

  我认为:不规范用字的情况是不容忽视,如:有的把螃蟹的“蟹”写成“蚧”;有的把夜宵的“宵”写成“肖”;有的把兰花的“兰”写成“兰”等。这些字给我们带来多多少少的影响,刚刚入学的小学生,对语文的掌握不太深,接触到这些不规范的字后,久而久之,而“以错替对”,这是多么不应该啊!如今,家乡佛山为迎接省运会的到来,而忙得不亦乐乎,修路、建体育馆、改善绿化等。但我们也应该着眼于那街头的小文化,从这些小事也能体现出佛山的面貌。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工商部门在批核群众门牌时,要严加管理,因为这是导致街头用字不规范的源头,要在此先杜绝。

  二、有关部门勤检查,防止有“漏网之鱼”,使街头用字统一、规范。

  三、多以媒体的形式宣传规范街头用字的重要性,加强市民群众的意识。

  四、市民要做到自律,特别是一些政要与名人,他们为商厦、公司所题词、题匾时,都不要以习惯为由,随心所欲抒发出他们认为是“字”的“字”。各人做好自己的本份,那么不规范的字就会大大减少。

  五、对于不够规范的店铺用语实行警告,屡教不改者实施适当的处罚。

  六、学校多组织此类有意义的综合实践活动,让祖国的花朵从小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提高意识。

  作为广东省第三大城市的家乡佛山,经济与旅游业在不断地发展,要使佛山给来自各地的游人一个好的印象,不但需要“高楼阔路”,还需要从街头小字开始,这体现了佛山文化教育的所在。也许,我所提供的不太全面,但这是一个中学生真心的建议!愿佛山在规范街头用字方面能越做越好!

  规范街头文字,提升“文化扬州”的文化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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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添加日期:2007-3-12 15:40:57 点击量:376

  扬州是一个文化古城,她以深厚的文化积淀和优美秀丽的景色闻名于中国,2006年获得联合国颁发的“最佳人居奖”后,又成为许多外国游客向往的人间天堂。

  然而,目前的扬州街头很多小店的招牌别字较多,让人既啼笑皆非又痛心疾首,实在有辱扬州文明古城的称呼。如“某家俱店”的“俱”应是“具”,“某照像馆”的“像”应为“相”,“某装璜公司”应该是“装潢公司”,“某油柒店”应为“油漆”,还有家美发中心为显摆选用繁体字“美发中心”,其实应该是“美发”。不仅招牌有问题,很多小店自己弄的小广告里也是别字连篇。把“零售”写成了“另售”,“哈密瓜”写成“哈蜜瓜”,“砂锅”写成“沙锅”。

  使用汉字和拼音文字必须正确、规范,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标准。街头用字要字形完好,不能出现残字、漏字现象,不得使用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和旧体字,不得使用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不得使用自造简体字和错别字。其中,经注册的商标定型字、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等8种情况,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的,可以保留或者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 我们认为:

  一、城市街头语言文字的正确、规范使用,直接反映了这座城市的文化品位。一些本已被淘汰的繁体字、异体字和简化字,仍在频繁使用,由此闹出了笑话。错别字、异体字、破损字不仅有损城市形象,还会误导中小学生。街头错别字多让学生深受其害,像“兰球”之类。不光是街头,电视里的别字也很多,还有一些商家广告故意以谐音作创意,弄出来什么“骑乐无穷”、“食全食美”,这也极大地误导了孩子,影响孩子掌握正确的知识。
  二、公共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企业事业名称等都必须使用规范字。一些特殊场合,如果与古代汉语、古典文学、历史、考古学、古文献学等课程相关的书籍,书法美术作品,已经注册的商标,对台港澳地区的宣传等等,才使用繁体字。繁体字作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允许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内存在。
  三、城市管理者应加强对街头语言文字的监督和管理,对漏字、破损字应尽快纠正。同时,商家也要自律,尽可能杜绝错字、不规范字的使用。

  四、2001年1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建议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师生开展“啄木鸟”行动,对我市城区主要街道、路段不规范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字形不全等不规范社会用字情况进行普查、登记,尤其是针对临街店铺的门牌、宣传牌、标语用字,单位名称牌、商店名称牌、标牌、宣传招帖用字,橱窗、条幅、灯箱、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交通工具等广告载体的不规范用字。其中主要的不规范用字集中在繁体字和错别字上。出现不规范用字的商铺立即自行改正;不整改的,由市、区教育、工商、城管部门联合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仍不改正的,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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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2
1.工商部门应该严格把守,不允许商家更换成语为店名。
2.自己要做到不乱改成语。追问

不太完整 也不错

第2个回答  2020-01-05
功夫v无法测恶风v歌词我刚吃完饭v额v学士学位吃软饭一家人后备干部付馒头哦荣


美食哪位呢和喝一杯红本

本如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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