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读后感

哪些读后感好写一些 发几篇上来

我不能准确地形容出自己对《 约翰克里斯朵夫》的感受,甚至在看过了三遍之后。只感到他带给我的感动、启示和力量是以前任何一本书都未曾有过的。或许,我能从心底挤出“强者”两字来做一个笨拙的形容,但书中处处洋溢的奋斗、抗争和苦痛又怎能简单地用“ 强者” 一言概尽?

对一个艺术家来说,获得更多人对自己作品的认同,可能就是他对成功的定义,也是他 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但对克里斯朵夫来说,这,并不是全部。他虽然和其他人一样,渴望获得社会,至少是音乐界的承认,但他更大、更强烈的渴望却是对艺术、对真理的追求。为此,他所做的一切,包括了他的音乐和他对巴赫、舒曼、瓦格纳等作品的批判,被当时的社会看作是离经叛道而加以排斥。正如傅雷所说的“为了精神的自由丧失了一 切物质上的依傍”。但克里斯朵夫所做的一切并不只是年轻的冲动,对传统的抗争始终充斥着字里行间,始终伴随我的英雄一生的坎坷历程。或许,是因为我有不少朋友,所以我不能很好地体会克里斯朵夫对奥多、 对奥里维那近乎爱情的友情。但每当我合上书,问自己:我真的象克里斯朵夫那样虔诚地对待每一段自己的友情了吗?我真的获得了象克里斯朵夫和奥里维那样互通心灵的友谊了吗?我真的能象克里斯朵夫那样将友谊升华到完全无目的、无功利的境界吗?…… 我在克里斯朵夫高大的身影下低下了头……

对于克里斯朵夫晚年的转变,记不得在哪一本书中曾经看到过这样的评论:“他万念俱灰,躲避斗争,向现实妥协……”、“他不仅和原来的敌人和解了,而且反过来讥笑从事反抗的新的一代……”我觉得,作出这样评价的人 并没有真正地体会克里斯朵夫的斗争精神。克里斯朵夫对青年人的反抗精神从来未曾否定过,他始终是带着赞赏的眼光看待青年人的反抗和斗争,他觉得,在斗志昂扬的年轻人身上,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但对传统的反叛,是必须建立在对传统了解的继础之上,克里斯朵夫反对的正是那种不顾一切 的盲目斗争。而这,正是饱经风霜的长者的睿智。在克里斯朵夫心中,始终 存在着两个灵魂:“ 一颗是受着风雪吹打的一片高原,另外一颗是威震着前者的、高耸在阳光中的积雪的峰尖……”

中国的古语说:胜人者力,自胜者强。在全书中,我最为欣赏的就是克里斯朵夫晚年的转变,他在这里真正实现了对自我的征服,完成了一个对新的自 我的塑造。我想,这可能就是罗曼罗兰将最后一章命名为“复旦”的缘故吧。怒涛翻滚的黄河奔腾千里,最终注入了大海,在这里找到了自己永恒的家园。如果结合罗曼罗兰另一巨著《巨人三传》来看,我觉得,永不妥协、永远战 斗的贝多芬正是青年克里斯朵夫的真实写照,晚年的他则处处闪烁着托尔斯
泰宽容、睿智的身影,而他一生对爱情、友情、生活的坎坷追求又与米开朗琪罗如出一辙。罗曼罗兰将三位巨人的伟大结合在一起,塑造出一个永远的

强者-克里斯朵夫,我的英雄!

上帝和儿子
——《牛虻》读后感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上帝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
再次忏悔吗?
于是无补……

漂亮朋友——莫泊桑名著《漂亮朋友》读后感

作者:yjs2517 提交日期:2006-11-5 22:42:00

   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并不怎么喜欢读外国的所谓文学名著。首先我不喜欢那些冗长而又绕口的姓名。我得承认我看书不怎么仔细,所以碰见名字长一点的人物,往往越看越搞不清楚,得不停的翻到最开始去确定那些人物的身份。而我一开始看的都是诸如《安娜卡列妮娜》《战争与和平》这样的俄国名著,那种混乱的程度是可以想象的。其次,对于译者的水平我一直不愿意恭维。这其中最典型的我觉得莫过于郭沫若老先生翻译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到现在我仍然认为他的翻译加入了太多他自己的风格。事实上,我在读郭老翻译的作品时常常会恍然以为是在读他的诗集——我想这样大逆不道的话会引起许多人不满,但这只是我的感觉,无所谓正确与否,也和他人无关。
    所以一直很少看国外的作品。但这本书的确是一个例外——从拿起它的那一刻起——就象一枚新鲜的水果,你可以隔着包装袋闻到它的味道——那短短的几行字所描绘的杜瓦特颇有些狼狈地出场情景立刻让我感觉到了蕴藏在这些文字中间的诱惑,那是一种优美的文字所具有的,令人难以罢手的感觉!
    小说从一个普通的生活场景写起,从一开始就着力描写了“漂亮朋友”和他在众人眼中的形象。作者用对杜瓦特外貌的描写,用顾客对杜瓦特的态度和关注,开门见山的给读者牢牢的树立了一个独特的形象——俊朗、聪明而且不令人讨厌,甚至看上去相当的绅士。但就是这么一个人,这么一个漂亮的小伙子,口袋里的钱却只够他在月底之前每天吃两餐晚饭而没有中饭或者是两餐中饭而没有晚饭——读者的好奇与潜在的同情迅速被煽动了——我想,这也是吸引我读下去的最初的原因——又或者说,因为杜洛瓦这一刻的窘境和自己的某一时期非常相似而产生了共鸣。
    不名一文的杜瓦特浪荡在巴黎优雅的大街上。他有点儿花哨,有点儿庸俗,不愿意放弃自己曾经身为轻骑兵的潇洒身份。他有挤身上流社会的渴望,有对美丽的女人的强烈的占有欲。但是仅此而已,他无力去改变自己的现状,无力帮自己从所居住的贫民窟一样的阁楼里逃出来。幸运的是,他碰见了自己在骑兵队时的旧伙伴,现在已经做了《法兰西生活》报社政治专栏编辑的弗赖斯节。弗赖斯节改变了他的命运,把他领入了一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有多么适合自己的行业,让他成为了一名记者。弗赖斯节造就了他成功的开始,并且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很知趣的给他让出了自己的位置——尽管他本人一点都不情愿,但是他还是离开了,被忽视和纵容的小病最终要了他的命,也让原本属于他的一切,包括他的财产和他的妻子都归属了杜瓦特。杜瓦特是幸运的,他的幸运在于他明白“一切的一切无非自私自利,自私自利地追求功名、追求财富比起自私自利的追求女人、追求爱情又要高人一等。”杜瓦特看透了这个世界并且丝毫不愿意掩饰自己的追求。最后,他做到了。这个狡猾、阴险、伶俐但又非常执着的小人物最终成就了他的理想——尽管那理想在正人君子看来是不值一晒的!
    杜洛瓦的成功在于他充分利用了自身的优势,也就是他的漂亮。看看莫泊桑是怎么描写他的——“他本来就生的漂亮,又加上从前当过下级军官的那副架子,真是一表人才。他挺直了腰板,雄赳赳地熟练地卷了卷嘴唇上的那撮胡子,目光四射,仿佛渔人撒网一样,对四周迟迟未散的座客很快的扫了一眼。这正是那些漂亮小伙子看人的眼法。”贵族阶级的女人们对于这样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似乎是没有抵抗力的,弗赖斯节夫人——朋友的妻子,德•马莱尔夫人——一个小个子的棕发的贵妇人,华代尔夫人——老板的妻子,甚至连苏珊娜,老板的女儿,美的象洋囡囡的少女都被他一个个征服了。她们心甘情愿的爱着他,让他跪在自己面前柔声的说,我爱您爱的要发疯了!杜洛瓦甚至不需要其他的招式,这一点倒是很象武侠小说里功力以臻化境的武者——一招半式打遍天下!那些假模假势的高傲的女人在他面前迫不及待的卸去伪装,露出自己放荡的一面。莫泊桑用辛辣的讽刺表达了自己对于贵族阶级虚伪的鄙夷和藐视。
    小说一个非常重要的看点是作者对于人物心理活动的描写。比如杜洛瓦第一次去弗赖斯节家时的拘谨与自卑,在决斗前夜的仓皇不安,在弗赖斯节死后想立即占有玛德丽娜•弗赖斯节的无耻与急迫,以及贵妇人们面对杜洛瓦热烈的追求时的矛盾与不知所措!所有的这些场景都描写的细致入微而且恰倒好处,读来颇有身临其中的感觉。这正是莫泊桑作为伟大的文学家的能力的体现。
    另外,小说中对于景物的描写也堪称一绝。
    “夜姗姗来到,却似一块轻纱,在右边那一大片原野上面掩罩上了一层透明的阴影。火车沿着塞纳河前进,塞纳河仿佛一条亮晶晶宽大的金属衣带,在铁路旁边奔腾流去,年轻夫妇凝睇着河水,水面红光万道,是天上落下的斑斑点点。太阳在西坠之前将它们涂抹上一层绛绯血红的颜色。落日余辉逐渐消散,色彩愈变愈深,凄凉地一寸寸黑了下去。原野颤栗着,沉浸在黑暗之中;悲怆凄凉的颤栗,每当西山日落,总是带来了人之将亡一般的颤栗掠过大地。”常写字的人都知道,对于景物、人物的刻画是最见功力的事情,尤其是对景物的刻画,它不仅仅增加文章的美感,更可以赋予文章一种灵性和一种层次上的升华。我想,这也就是大师之所以不同于普通人之处了。
    小说中涉及到政治的地方我总是一带而过的,我不愿意仔细去看。政治是少数人玩弄的权术,与普通人没有关系,我们大可不必劳神。
    在结尾的时候,我几乎是摒住呼吸向下读。我总认为大师会在即将结束的时候安排一出闹剧,以终止那令人发指的乱伦悲剧。但是故事偏偏在杜洛瓦盛大的婚礼中,在巴黎万人空巷争睹杜洛瓦姿容的喧闹中,在杜洛瓦遥望众议院布尔朋宫的目光中落下了帷幕。留给我们或许是不满,或许是嫉妒,又或许是愤怒的感觉。

《尘埃落定》读后感

作者:原作者 文章来源:公务员测试网 点击数:1900 更新时间:2006-5-22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往往不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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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13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 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利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利弗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利弗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利弗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利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利弗的幸运,但奥利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利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利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利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利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 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第2个回答  2009-02-13
百度一大堆,自己去找。
第3个回答  2009-02-13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 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利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利弗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利弗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利弗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利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利弗的幸运,但奥利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利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利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利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利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 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里,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讲述了主人翁鲁滨逊多次航海,都遇到了不同的困难,但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意志,顽强地克服了重重考验,在到处漂泊之后回到了祖国大地。
这个故事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详细地讲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整整生存了28年的离奇经历,展现了一个人艰难的生存处境,以及孤独无助和时刻渴望获救的心情。
鲁滨逊在岛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克服孤独和恐惧感了。不过后来他结识了一个野人,称他为“星期五”,他们相处融洽,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之间建立了一种充满温情的友情。
我从他的事迹中,感受到鲁滨逊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和冒险的精神;他勤劳、勇敢、机智,并且具有顽强的毅力;他虔诚、仁慈,而且还知恩图抱。鲁滨逊的每次航海和冒险都有着明确的商业目的,不断计算着自己的财产和利益;他还将自己生活过的那个孤岛当做自己的领地。这样也表现了鲁滨逊有高智慧的经济头脑,令我十分佩服。
我看了这本书,不仅可以从曲折离奇的故事中得到乐趣,让人紧张、投入。还可以从鲁滨逊荒岛求生的故事中认识到劳动对人类生存的重大意义,从而获得许多有益的启蒙。
我们应该学习主人翁鲁滨逊为生存而拼搏的聪明才智和顽强毅力。
看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习鲁滨逊的品质,顽强、努力、拼搏、仁慈。可以让我们每个人都受到不小的启迪啊!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儒勒.凡尔纳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阴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也是一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空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了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
  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面对这早在两百年前的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
  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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