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身份在美国如何报税

持有绿卡
08年在一家中国超市打过几个月的part-time工。
进入09年,
前几天收到那家超市寄过来的一份W2 Wage and tax statement,
请问我应该如何报税呢?

如果找会计帮忙又应该怎麽找?..如何知道对方可靠度?

谢谢谢谢~~~回答满意会追加分
有听说过“H&R Block Income Tax Preparation Services”这家会计所吗?在社区附近看到一个。可靠吗?

http://www.freetaxusa.com/这个网站报税可靠吗?

1.我的居民身份,税务上的认定标准是否与移民法上的居民身份一致 ?
税法上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与移民法并不一致。根据移民法,取得绿卡之前,你的身份为非居民。但在税法上,虽然没有绿卡,也可能是税法上的美国居民或者是双重身份的美国居民( dual-status alien)。

2.我己取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绿卡),每年来美国短期居住,收入来源皆在海外,我是否须在美国申报收入税?
取得美国绿卡即代表你已是美国的合法居民,同时也自动成为税法上的居民。美国税法是采取”属人主义” 不管你的收入来源在何处皆须向美国报税。全世界的收 入皆须在美国申报所得税。

3.我在2002年12月以学生身份(F-1)进入美国,我的报税身份为居民或是非居民?持学生身份F1或学生家属( F2) 来美国就学,你的报税身份是属於非居民身份。

4.我持B1/B2签证,每年来美探亲居住四个月左右,是否须要报税?如果须要报税,我是以居民申报所得税还是非居民身份 ?
如果你合乎下列规定,你就是美国税法上的居民,须要申报全世界的收入税。(1)当年度在美国居留超过31 天;(2)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居留一共超过183天。
183天的计算如下:
假设2003年,你在美国住120天,2002年住150天,2001年住66天
当年度(2003年)居留天数(120天 x 1 )120天
去年度(2002年)居留天数折算 1/3 (150天 x 1/3)50天
前年度(2001年)居留天数折算 1/6 ( 66 天 x 1/6 )11天
税法上认定2003年你在美国居留天数为181天
因为在过去三年内你在美国居留没有超过183天,所以2003年你仍不算是美国税法上的居民,不须在美国申报全世界的收入税。

5.我持有H-1B签证,我应以居民身份还是非居民身份报税?
持H-1B工作签证,报税上你的身份视同如美国居民,你必须申报全世界收入。

6.我是F1签证学生身份(配伪为F2身份),我们工作收入可以不交社安税,但如雇主已自薪资中直接扣缴了社安税,我们应如何申请退回此社安税?
持F1学生身份来美求学,如获移民局核准在校外实习工作,根据税法3121(b)(19)条款规 定你不必交社安税及医疗税。你可与雇主联络,并请雇主退回此已扣缴之税。 如果雇主无法退还此税,你可於报税时填报843表向税务机构申请退税。

转眼又到了美国一年一度的报税期。美国每年的报税最后期限,是次年的4月15日。每年快到这个期限的时候,电视里都可以看到有关邮局如何加班,方便拖到最后报税的人赶紧把税表寄出去,可见在报税上,能拖就拖的人还是不少。

之所以如此,我觉得这和美国税法的繁杂不无关系。税法繁杂,固然可以有防止偷漏税的作用,但是对于赚钱的大户来说,逃税的名目也不一而足。真正苦了的是老实巴交挣钱养家的人。

本人经济关系极其简单,报税容易,而且本人的英语也还说得过去。即便如此,我也非常痛恨阅读报税说明,总是拖到不能再拖的时候再去做。那些有点资产的,有点投资的,每年进项不止工资一处的,或者资产有重大损失的,报起税来要研究的条文,要填的表格就更多了。当然美国有专业收费的报税服务,但是这些服务的质量参差不齐。除非你的经济活动像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否则还是自己报好。

每年二、三月,报税应该用的各种单子都给你寄来了。最简单的就是雇主的W-2表和你银行的利息清单。这些单据齐了以后,最好是马上做一个报税演习,看看你是该退税,还是该补税。如果有税退,就应该尽早报税,好早一点把你的钱拿回来。要是该补税,就不妨拖到四月初。这样做,是因为你放在税务局的钱是没有利息的。很多人都盼望有很多的退税,以为是天上掉馅饼。其实你退的税越多,就等于你白借给税务局的钱越多。

电子报税

美国的税务局为了方便纳税,非常提倡使用电子报税手段。税务局的网站上,列有一些免费的网站。这些网站让你把你的W-2表格上的每一项都填写进去以后,能够自动给你计算,然后很快地报给税务局。税务局接受以后,能够很快地处理你的税表,该退的税也能很快退回。

但是这种电子报税,大部分只免费报联邦税,而且你还得符合条件,比如一定要住在什麼州啦,调整后的收入一定不能超过五万美元啦,等等。如果你想连州税一起报,那就要收费,最低的九块多美元。有的服务还为了你要咨询他们而向你收费,而税务局的免费电话的咨询则是免费的。

使用电子报税,看似便捷,其实不一定。选择哪家以前,一定要仔细看它的网页上有没有说明什麼情况不能用它的服务。比如Freetaxusa.com不支持报给国税局知道的外快收入。如果你有这种收入(反映在你的1099表格上)而误用了Freetaxusa.com,算出来的结果可能比实际的情况让你高兴, 但是如果税务局发现了,你可能就得吃不了兜著走。

免费服务?

像Freetaxusa.com这样一开始就告诉你它的局限的还算是好的。有的电子服务网站,刚一开始不告诉你。等你注册了,把收入情况逐项填好了,突然出现一页,说:“本服务不支持立有退休帐户的客户。”你的时间就白费了。

Freetaxusa.com 还有一点好的是你在决定如何报税,是否连州税一起报之前,能够让你看到你报税的结果。这样,你可以用它来做预算,比较一下手工报税的结果,看看哪个更对你有利。不要轻信电子报税的计算结果。有一年,我的联邦税的电子报表跟人工报的结果一致,但是州税那部分就有出入。我自己算的比它算的对我有利。我就用手工报了州税,用电子报了联邦税,没有问题。

有一种电子报税,特别可恶。说是免费的,可是等你费了挺大的劲填完了你的资料以后,它不给你显示结果清单,却向你索要你的信用卡资料。你不知道走了这一步以后会怎样,是它自动地连州税一起给你报了呢(这是它希望的),还是你还有选择的机会?如果你一心想免费进行电子报税而去试验各家的做法,那花的时间真是不值的。

报税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恼人的事情。一个朋友,听信了同事的推荐向一个投资公司投了一笔钱。没等期满,那家公司倒闭了。倒闭就倒闭吧,它却还向税务局报了根本没有给投资人的利息(理论上的计算)。这个朋友问了又问,最后的结果是这个空头利息要报税,等以后再算做投资损失免税。那个公司破产的过程十分漫长。在没有正式宣布投资人最终损失之前,投资人还不能开始在报税的时候申报投资损失。税表上还有规定,每年投资损失申报不得超过三千元。对于有大笔投资损失的人来说,这将是年复一年挖开旧伤的过程,其中的心痛,只有自己才能知道。很多人到了报税的时候,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报损失了,纷纷到网上的财经论坛咨询。读那些帖子,简直就是一本血泪账。

外快

钱这个东西是好的,多多益善,只要来得正路。人没有不喜欢赚外快的。在美国,外快得报税。当然,税务局不知道的外快你可以隐瞒,比如卖家里旧货得到的钱,给人提供服务的现金交易等。只要没有人告发你,你就是安全的。如果你是给某个部门打工,人家走账,就要告诉税务局,这笔收入你是不能不报税的。

美国的税法,收入越高,税增加的梯度也越大。比如一个单身汉五千元收入,税是503元,十分之一。如果是五万元的收入,税就是9171元,不再是十分之一了。假如一个人的收入是五万元,另外有五千元外快,他的总收入是五万五,他的税可不是9171+503=9674,而是10421元。这个人的情况具体算来还有些出入,不过差不到哪里去。这样一算,当初赚外快的喜悦一下子就降温了很多。

美国跟中国不同。中国发工资,发外快,税都替你扣了。怎麼扣的你不知道,反正扣了你也没辙。人们一般的心理,税总是占不大的比例,所以看著到手的钱心里还是美滋滋的。美国的工资是要预先扣税的,到时候多退少补。报给税务局的外快就不同了,先全部给你。正高兴呢,该报税了,算下来,很可能这个外快出血的程度会让纳税人心疼,想:我这操心费力的,算是给谁干呢!

在网上看到有人请教外快问题,挺开眼界:“某君工资45000,利息1700,总和46700。外快6000。如果没有外快,报税的时候免掉规定的8200和退休计划的3500,实报35000。税是5421。单位已经预先扣税6400。这样他可以退税979元。现在有这个外快,需要另外用自雇税表格算出来它的税是860。这个税的一半可以列入免征税的项目,但是这个税的总数必须加到本职工作收入的税上去。现在,由于有了这个外快, 他的总收入就是本职收入+外快,要在这个基础上查税表算税,也就是(46700+6000)- (8200+3500+430)= 40570的征税收入的税是6809。这个税还得加上外快税860。等于7669。这样他不但不能退税979,反而要补交1269元。这里外里加起来就是两千多。那个外快带来的税等于30%。”

有网友回答说,这不离谱,因为你自雇自,除了交所得税以外,还得交社会安全税,老年医保税,所以比例就高。

顺手查了一下这个外快问题,发现税务局似乎还通情达理,允许你扣除自己的生意的开支。但是在实践上,比如一个网络写手写文章,被媒体用了,得了稿费。这个写手在写东西的时候,可能根本想不到自己的业余爱好竟成了私人企业,所以也不会记录保留跟写作有关的开支。就是保留也很麻烦。比如自用汽车,哪些里程属于跟写作有关的,那些是无关的,报税的时候都要写清楚,这不是难为人嘛?

受贿纳税?

美国税法不但繁杂,有些读起来还很可笑。可笑的不是那些条文反映的纳税理念,而是其可操作性。比如关于其他应该报税的收入,有:收受的贿赂,捡来的东西(应该折算成市场价格),旅行社白给你的旅行,自家出售的自用的旧物,盗窃来的东西。看来税务局是只认钱不管来路,在税表上只用“其他收入”一词以蔽之。这些规定,真是只防君子不防小人的。不知道美国有多少梁上君子向税务局申报顺手牵羊得来的东西?我看美国应该跟中国学习,派人跟摆地摊卖自家东西的人收取摆摊费。

美国2005年个人税说明书有292页。但是不要以为这本书已经囊括一切了。常常是你读到关于自己情况的一段文字之后,赫然发现还有一行字说:“请参阅第某某号说明书第几页。”本来读这一本已经是山重水复了,那里又给你一个柳暗花明,你就查去吧!

公民纳税,天经地义,可是美国有一个人欧文‧希夫(Irwin Schiff),1984年出了一本书,揭露美国税务局的征收公民所得税是违反宪法的。这本书将近600页,基本精神就是考证说公民的工资、租金收入、红利、利息都不算收入,只有公司的盈利才能算收入。此公1996年曾经是自由党总统竞选人。他因为抗税做过牢。最近有一个人因为按照他的书抗税而被税务局端掉了生意。他反过头来起诉希夫,要求数百万的赔偿,说他误导读者。不过他自己承认说,希夫没有强迫他不缴税:“我听了他的话,因为他的话太有说服力了。”

希夫说过,这个联邦政府就是罪犯政府,你采取行动之前应该先掂量掂量自己的胳膊是否拧得过大腿。

参考资料:http://www.ywpw.com/forums/garden/post/A0/p0/html/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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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绿卡身份在美国报税如下:
  报税资料:税单是很有利的证据证明绿卡人士有意图保持永久居民的身分,按时报税可以证明自己是以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国社会尽义务。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也应填写 1040 和 1116 表格,应咨询会计师,按比例计算上报的税金。美国税务法规定,美国的永久居民如果在海外工作,其年收入 7 万美元可以免税。
  房地产拥有权证明、银行帐户证明、信用卡、有效驾照、汽车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亲属及家庭成员住址、工作性质及工作所在地等。如果离开美国的理由是被公司派到海外,公司的证明信讲明工作的时间和工作的性质是有必要的。
  回美证。(如果绿卡人士需要离开美国半年以上)
  于美国当地社区有联系的证明: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联盟、会社等证明、各类会员证等。
  经常回美国,即使是短期停留的证明。
  绿卡人士必须谨慎采取尽可能多的措施,来证明自己没有放弃居民身份而保持绿卡。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H&R是美国最大的连锁会计所,当然可靠。不过收费或许比较高。

不过,如果你如果英文还可以的话,自己到网上报就可以了,大概需要$30左右的费用。到网上GOOGLE找一下就一堆网上报税的公司,譬如TurboTax,eSmartTax之类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2-09
如果你从来也没报过,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找一会计师。
在本店报纸上看广告。只要是能在报纸上登广告的,就都是可以相信的。
第4个回答  2021-02-02
您好,以下回答您的问题。
一、基本数据
您是否申报过美国税:
□是,请准备最近两年度美国报税资料(1040申报表、州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
□否,可准备原所在国前一年度及当年报税资料。
l 取得绿卡后初次申报者请提供取得绿卡的时间
l 报税年度在出入境美国的纪录:
l 申报人及被抚养人的英文姓名、出生年月日、社会安全码及英文通讯地址、身分(有无结婚、就学)
l 本年度适用之基本数据变更:
(如婚姻状态,或扶养子女或父母有变动)

二、所得资料
□EB-5投资所得:请提供K-1表(应向移民公司索取)
□ 薪资所得:请提供薪水缴税证明、每月薪资明细、公司中英文名称及地址、职称(美国来源请提供W-2或1099表)
□租金所得:请提供房屋取得时间、成本(含费用)、租金收入、缴税证明、出租费用、房屋地址、房屋型态(商用或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出租起讫日
□利息所得:银行英文名称、英文地址、户名、账号、年度最高余额、币别、利息所得、缴税证明、每月对账单(美国来源请提供1099-INT表)
□上市股利所得:证券公司英文名称、英文地址、户名、账号、年度最高余额、币别、股利所得、缴税证明、每月对账单(美国来源请提供1099-DIV表)
□私人股利所得:公司英文名称、英文地址、股利所得、币别、缴税证明、年底净值、持股比例(美国来源请提供1099或K-1表)
□自营业所得:收入金额、费用明细、是否在家工作
□ 投资或交易所得(指出售股票、房产等):取得成本、取得日期、出售价金、出售日期、手续费、缴税证明、交易对账单、红利配股纪录(1099-B及或/1099-S表)
□其它:

三、资产资料
□ 境外公司持股超过10%:公司英文名称、英文地址、公司执照、公司章程、股利所得、币别、缴税证明、公司年底财报、持股比例、公司所得明细(美国来源所得、关系人交易所得、被动投资所得)
□ 境外公司持股 10% 以下:公司英文名称、英文地址、公司年底财报、持股比例
□其它资产或受赠::

四、常见相关费用
A. 房屋贷款利息 □ 1098表
B. 捐赠 □ 美国境内受赠机构出具的捐赠收据
C. 医药支出 □ 医院或诊疗支出
D. 个人税捐 □州所得税、房产税,或其它特定期间可列报扣除的税捐
E. 美国大学学费 □1098-T表及其它付款资料(支票或信用卡账单)(若是就读非美国大学则需向学校确认)

五、不同身分对外国劳务免税所得(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适用比较
美国公民或与美国签有租税协议国公民之美国税务居民
测试方式
真实住所测试(BRT, Bona Fide Residence Test)
构成条件
实质之海外居民,即应于海外有实质之居所(Residence)
事实认定
1. 主张扣除者应能举证于海外有居所,家人均住在居所国及政商、社会、经济关系均在居所国。
2. 可举证于居所国停留之目的与时间长短。
3. 海外居留期间必须不间断持续一整个税务年度(但短暂或偶尔离开不用扣除)。
4. 一旦符合BRT,除非终止否则均视为符合BRT而享有全年扣除,终止年度则按比例扣除。
计算方式
1. 持续税务年度全额扣除
2. 终止年度:(终止年度天数/年度总天数)×外国劳务免税所得额

所有美国之税务居民
测试方式
实际居住测试(PPT, Physical Presence Test)
构成条件
于任一365天/12个月期间在海外居留至少330个整天(整天表示00:00~24:00)
事实认定
1. 任一365 天/12个月期间无需与申请人税务年度一致。
2. 330个整天不需要连续,只要同一365天/12个月之间即可。
3. 原则上采形式认定,只要居留至少330个整天,居留理由与动机并不影响此计算。原则上此方法认定较严格,所以也较无争议,如果同时满足两种测试方式,建议使用此种。绿卡持有人须申请白皮书。
计算方式
1. 以税务年度为连续 365天计算者全额扣除
2. 非以税务年度计算者可扣金额=(当年度天数/365)×外国劳务免税所得额
KEDP安致勤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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