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辞职后个人档案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事业单位辞职后个人档案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职工已经提前找好了下家,那么说明档案有了接收单位,可以直接将档案转移到新的单位,若单位不能接收的话,可以存放在人才市场进行托管;
2、没有找好下一个单位的,一般都是直接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进行托管,等找到单位后再将档案转移到新单位。
劳动者合法辞职的方式如下: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试用期提前3日)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1、需要提前30日写书面辞职报告,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逐级进行审批;
2、单位同意离职后,办理交接手续;
3、要求单位结算未支付的工资;
4、单位还要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申请离职,公司可能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会要求自行承担违约责任,但其实此时如果不属于法律中明确规定的需要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那么即使是劳动者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也是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不过需要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单位。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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