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解读来啦

一、新政内容是什么?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1.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2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哪些内容有变化?

1.对象有变化

政策的适用对象范围扩大为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的其他所有行业企业。

2.时间有变化

此前适用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仅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而7号公告没有时间限制,将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三、哪些主体能享受?

除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行业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以下政策。

四、哪些活动才适用?

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请注意:以下活动不能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哦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五,哪些费用可扣除?

1.自行研发的企业

政策的适用对象范围扩大为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的其他所有行业企业。

2.其他方式参与研发的企业

(1)委托: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2)合作: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

(3)集中研发: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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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28
1.申报高企前研发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税前扣除部分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
2.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前也可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一)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10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与税前加计扣除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委托境外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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