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三年在看守所一年还可以减刑吗

如题所述

判刑三年以下(包括三年)根据监狱法的规定是可以减刑的,只是减刑幅度不会太大。一是刑法规定减刑的幅度要求不能超过刑期的一半。二是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是按百分考核的,以一年为期限。每月一次,登记公布,分数兑换奖励和功,按奖励和功的多少以及你的服刑表现来呈报减刑。三年以下的罪犯,没有特殊表现的,一般可以受到减刑6个月的奖励。
第一种方式申请减形
在监狱已满一年后,假设过去12个月都能连续获得嘉奖,连续6个嘉奖为一个“表扬”,12个月也就是有两个“表扬”了。这个时候你申请减刑,总刑期五年半减去监狱一年看守所一年,剩余刑期为三年六个月。应该能减2-4个月。记住一点从申请减到栽定下来一般情况下要两个月左右。假设你这次能减3个月。再过一年后,所剩刑期为两年左右。这个时候再申请的话,再减三个月,栽定下来后,你就剩一年五个月左右。一年后第三次再申请,估计也就减两个月左右。这样算下来,能减8个月。不过这仅仅是理论上的,而且一般人不会分三次去申请,这样不划算,而且中间变数太大。稍微有点特殊情况就只能减两次。
第二种减刑方式
个人觉得也是最理想的方式,一年半以后再申请,连续18个月获得嘉奖就有三个“表扬”,三个“表扬”等于是一个“监区积极改告分子”,这个时候去申请减刑,我们来算一下,五年半减去看守所一年,减去一年半在监狱已经渡过的时间,这时所剩刑期为三年左右。估计能减减4-6个月。一年半以后你再以此方式申请一次减刑,之后不久你就可以出狱了。
第三种减刑方式
这种相对冒险了,等待时间较长。直接累计36个嘉奖变为两个“监区积极改造分子”,这需要等36个月,也就是三年后才申请减刑。而此时你的刑期减去看守所一年和监狱三年,所剩刑期只有一年半,减10个月左右。也就是说栽定下来不久就可以出狱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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