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必须拥有合理的证据和理由,公司是不得在试用期间随意辞退员工的。只有在出现不符合录用条件、存在违法规章制度或者出现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那么极有可能按照相关公司条例辞退员工。如果人工在试用时期被领导以及上级部门无故辞退,则可以根据劳动仲裁的相关法律上诉,要求赔偿,不要让自己的利益因此而损失。
试用期间如果想要辞退员工,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符合情况下才能够辞退员工,而且在辞退时要先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当出现违法操作时,员工则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请和上诉。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恰当的充足的理由表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确实存在与录用条件不符的情况,才可以正式将劳动合同解除,实现辞退员工的目的。
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如果双方在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是无效的。想要以试用期作为借口将员工辞退也是不合理的,那么这也是用人单位存在违约的情况。如果说用人单位觉得员工在试用期间不能完成工作任务,那么则可以按照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给员工赔偿经济补偿金。
然而将是否胜任工作当做录取条件的做法难以服众,所以在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属于双向奔赴的。只有双方都认可彼此才能够按照这样的方式进行考核,否则一旦出现在试用期辞退的情况,用人单位则需要给予赔偿。并且如果劳动者对相应的解决情况不满,也可以提出仲裁请求法律人士的援助,让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