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的经济

如题所述

2013年实现区生产总值(GDP)1505.68亿元(按现行价格计算,下同),比上年增长7.2%。
2013年全区财政收入407.78亿元,比上年增长3.1%。全年区级财政收入为152.82亿元,比上年增长6.0%。全年实现区级税收收入146.55亿元,比上年增长4.5%。
2013年区级财政支出180.12亿元,比上年增长4.8%。 解放后,人民政府按当时的政策没收了国民党官僚资本工业企业,分别处理了外商遗留的工业企业。1956年初,市属工业企业一度下放区管理,同时有898家手工业全部实行全行业合作化,有134家私营工厂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完成了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60年代初,在大办工业、发展高精尖工业的号召下,境内腾出部分办公大楼办工厂。1964年4月,原市属工业企业和一些规模较大的区属工业企业上交市各工业局管理。
区属工业,包括区集体事业工业、商办工业、校办工业、民政福利工业,是1957年以后逐渐形成的。其主体是街道工业(包括集体事业管理局系统的工业)。它起源于1958年“大跃进”年代,当时号召广大家庭妇女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组织里弄生产组,开始设备简陋,规模很小,经过艰苦创业,于70年代初期形成一批初具规模的街道工厂。1977年,按照市的部署,将规模较大的28家街道工厂连同人、财、物无偿上缴市手工业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留区管辖的里弄生产组,依靠改革、开放政策,以市场为导向,逐渐发展成为区集体事业工业。商办工业是商业企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后,部分前店后工场的商业企业实行工商分工、独立核算而形成的。校办工业是1958年学校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创办以勤工俭学为主旨的校办工厂起始的。民政福利工业是民政部门以安置盲聋哑人就业而形成的。
三年困难时期,境内工业企业有职工3195人被精简回乡;有36家工厂、生产组和合作社被迁往江西、浙江、山东、甘肃等12个省市和地区。“文化大革命”初期,境内工业企业的生产不同程度地受到干扰;1969年以后,生产逐步正常,产值、利润有所上升。1979年后,境内工业企业实行体制改革,推行经济责任制、承包制等措施,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增强了企业的活力。
区境浦西地区商业繁荣,人口稠密,宜于发展第三产业。为发挥浦西的地域功能,在市、区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部署下,1985~1992年,市属工厂迁出浦西地区的有中国钟厂、上海钟厂、上海无线电十二厂等30家;区属工业经过改组,实现“西厂东移”(即从区境浦西地区移至境内浦东地区)的有23家。
1992年,境内有工业企业457家,工厂位于浦东的有290家,浦西的167家。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归中央有关部(公司)管辖的有5家(包括部队工厂2家);归市有关工业局(公司)管辖的97家;归川沙县有关部门管辖的74家;归区管辖的281家。此外,还有私营工业企业23家,个体工业122家,全境共有各类工业企业602家。
1992年,区属工业有职工总人数26584人,占全区工业从业人员总人数103907人的25.58%;厂房建筑面积28.14万平方米,占全区工业厂房总面积225.59万平方米的12.48%,固定资产原值1.81亿元,占全区工业固定资产原值13.53亿元的13.37%;年产值9.78亿元,占全区工业年总产值56.26亿元的17.4%;利润6361.25万元,占全区工业利润3.61亿元的17.59%;上缴税收5621.26万元,占全区工业上缴税收22629.67万元的24.84%。1992年区属工业总产值占全市12个区的17.7%,为全市的第四位。区属工业中有中外合资企业11家,沪港沪台合资企业3家,外贸出口加工企业36家,出口产品84种,产品获国家优质奖的8个,获部级优质奖的43个,获市优质奖的44个。
1992年区属各类工业的规模、效益占区属工业的比重:集体事业工业的职工人数占59.96%,固定资产原值占44.4%,厂房建筑面积占43.66%,总产值占60.57%,利润占54.77%,上缴税收占33%。商办工业的职工人数占13.86%,固定资产原值占32.93%,厂房建筑面积占26.09%,总产值占22.24%,利润占17.33%,上缴税收占26.7%。校办工业的职工人数占6.25%,固定资产原值占2.94%,厂房建筑面积占8.17%,总产值占3.08%,利润占9.93%,上缴税收占6.65%。其他工业的职工人数占19.93%,固定资产原值19.73%,厂房建筑面积占22.08%,总产值占14.11%,利润占17.97%,上缴税收占33.65%。
1992年,区境私营工业企业,从业人员429人,年工业产值789.93万元;个体工业从业人员149人,年工业产值142.2万元。
2013年全区第二产业增加值68.25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5%。
2013年在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现价)202.54亿元,比上年增长8.7%;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91.84亿元,比上年增长6.5%;工业产销率为94.7%,同比减少1.9个百分点。
2013年建筑业总产值247.43亿元。单位工程施工12314个,竣工7520个;房屋建筑施工面积707.5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37.19万平方米。 解放前,上海是全国的金融中心,也是远东的金融中心之一;黄浦区则是金融机构密集区,素有“金融区”之称。至1949年上海解放时,除一家银行和一家保险公司不在区境外,其他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及钱庄均设在境内,全市唯一的证券交易所亦设在这里。解放后,国家银行市级分行仍都设在境内。至1992年底,境内各类金融机构达116家。设在境内的还有全市的融资中心及外汇调剂中心。
上海钱庄与典当业历史悠久。早期钱庄均开办在南市。上海开埠后,列强在境内强行建立租界,钱庄重心逐步北移至境内。保险业和银行分别于清道光二十六、二十七年(1846年、1847年)由英商首先在境内开办,接着,其他外资金融单位也相继在外滩一带建立。外资银行通过对清政府提供贷款、垄断国际汇兑、控制中国关税,并凭其特权发行纸币等,长期操纵上海金融市场。清光绪元年(1875年),华资保险公司开始创办。光绪二十三年,国人自办的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在外滩开业。20世纪初,其他华资银行陆续开办。光绪三十一年九月,清朝户部银行上海分行在汉口路开业,这是在沪设分支机构的首家国家银行。光绪三十四年,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在天津路开设。民国17年(1928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中国政治、经济中心南移。同年,国民政府中央银行总行在外滩15号成立,中国、交通两行的总管理处也迁来外滩。尔后,中国农民银行总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及中央合作金库上海分库相继在境内成立,形成“四行两局一库”的官僚资本金融垄断体系。在此期内,许多在全国有影响的私营银行,如浙江实业(后改为浙江第一商业银行)、盐业、金城、大陆等银行的总行亦陆续迁入境内。据民国26年6月底统计,上海私营银行总行达48家,占全国同类银行总数的32%,其中属上海银行公会会员的41家银行的实收资本占全国同类银行资本总和的45%,资产总额占全国的44.5%,存款总额占全国的76%左右。至抗日战争前夕,境内中外银行和钱庄达167家(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许多金融机构在江西中路、南京东路、北京东路、九江路、外滩等地段建造高楼大厦。长期为全国最高层建筑的国际饭店,就由盐业、金城、大陆、中南4家银行投资兴建。
金融机构汇集境内,是与区境地理位置和环境优越,内外贸易发达,大店名店及洋行集中,资金融通需要量巨大相关。高度密集的金融机构,强化了上海城市的融资功能,使上海作为全国金融中心和远东金融中心的地位得以确立。但解放前,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条件下,金融市场由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势力所垄断和操纵,金融业具有很大的投机性,金融风潮不断发生。抗日战争时期,日军进入租界后,伪政权滥发钞票,市场游资横溢,投机之风益盛,金融业呈现畸形发展状态。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发动内战,通货膨胀愈演愈烈。民国37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替代崩溃的法币。同年11月,中央银行在境内办理黄金存兑,存兑价与黑市价差距极大,乃出现狂热的抢兑风,发生因挤兑而死伤50余人的惨剧。在这时期里,民族资本金融企业受帝同主义金融及官僚资本金融势力的双重压制,不断遭受金融风潮和严重恶性通货膨胀的冲击,处境极为艰难。
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官僚资本金融机构,建立社会主义金融机构。废除外国金融机构的特权,制止了长期恶性通货膨胀,稳定了金融市场。1952年完成私营银行、信托公司和钱庄的社会主义改造,人民银行成为国民经济的信贷、结算和现金中心。在过去高度集中统一的经济管理体制时期,社会主义金融业在发展过程中,曾经有过曲折,一度削弱了金融业特有的某些职能,但总的说来,社会主义金融业在集中财力,为维护、巩固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完成,仍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84年以来,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逐步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各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资金市场、外汇市场亦在境内兴起。国家作出开发开放浦东的重大决策后,外资金融机构纷纷前来申请开办,中外合资及企业投资开办的金融机构亦相继成立,典当亦有开办。金融市场正在不断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黄浦区办事处于1952年成立。同年底,公私合营银行黄浦区办事处并入,成为全区统一的区级银行。1984年,在人民银行区办事处基础上改为中国工商银行区办事处。1990年12月5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成立。自1991年开始,工商银行黄浦区办事处在浦东的机构、人员及业务均划归浦东分行。1992年8月19日,工商银行黄浦区办事处改为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黄浦支行。由于区境商业发达,支行业务兴盛,现金回笼量长期居全市各区、县之首。1964~1992年,净回笼现金421.97亿元,1992比1964年现金净回笼增长25倍。储蓄存款亦长期为全市区、县之冠。1990年底,余额超过18.17亿元。浦东地区划出后有所下降,居全市区、县的第二位。1992年底,余额为18.97亿元,为1964年的10倍。自1980年经管全市第二轻工业局系统信贷业务后,贷款的增长幅度更大,1992年贷款总额比1964年增加84倍。
2013年全区第三产业增加值1437.43亿元,比上年增长7.0%,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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