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开除员工的!
除非满足如下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有满足了以上的某一条,才能随意开除员工。否则,就要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方面的赔偿。
说一个具体的实例。
我之前所在的一个公司,老板就和员工有了纠纷,闹得不愉快了。
最终公司就把这个员工给直接给开除了,而且是让他当时就离开了公司。
因为这一次开除来的很唐突,不符合上面六条当中的任何一条,被开除的员工不服气。然后,他就到了劳动局仲裁,最后就是调节。
调节不同意,最终只能是走诉讼!
诉讼就要请律师来了,双方也都是有请了律师的。
既然是开除了,就要给予被开除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注意赔偿是两倍的赔偿。
这里的经济赔偿就是指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事实上被开除的员工,他计算出来的还有加上平日里的加班,周六日里的加班,还有没有休的年假。
人家都是把所有的证据资料给找好了的,所以在铁证面前,公司即便是请了律师,最终也是打输了官司。
结果就是赔给了人家大几万元钱。
所以说一般来说,若是没有什么理由就把员工给开除了,经济赔偿是避免不了的。
还有一般来说在调节的时候,法院是会偏向于员工的,他们相对于公司来说是弱势群体,而且关键是公司错误在先,直接把人家给开除了。
遇到这样的事情,十有八九公司是不会赢的。
所以,是不能随便开除员工的。
当然了也不是说公司一旦聘用了一个员工,只要他不离职,没有犯错就一辈子不能开除他了,还有如下的情况。
《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总之,这里的开除必须是提前三十天通知人家,还要给予人家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事实上各国在对待员工上,都是不能随便开除的。就好比德国,若是想要开除一个员工,必须要征得他所有客户当中的20%的同意。
这些人同意了才能开除员工,企业能去花这么大的价钱去开除一个员工吗?
所以,既然把人家招牌进来了,就好好地培养人家用人家,不要总想着把人家给开掉。
当了至于很多大的互联网公司,他们开除35岁以上的程序员,就不好多说什么了,毕竟给的赔偿也是不少的。
总之,你可以开车员工,但是,赔偿是不可能少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