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才领取几个月养老金却不幸去世,交了30年的社保钱咋办?能继承吗?

如题所述

交职工社保个人账户剩余部分可以继承,而且还有丧葬费和抚恤金!第一,职工社保个人账户剩余部分,可以继承:

我国现行社保法规定,凡是退休后享受养老金人员因故去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可以一次性办理继承手续。换句话讲,就是当事人去世以后,他的养老金余额也就是按照预期寿命71.6岁计算的计发月数剩余部分,包括所产生的利息可以由他的继承人继承。

通俗点说,就是指我们个人养老账户上的储存额,在计发养老金时,有一个规定月份,比如60岁是139个月,55岁是170个月,50岁是195个月,当事人退休后只领了三个月养老金,要是他60岁退休的话,还有136个月可以继承。

第二,职工社保所交保费进入统筹部分,不可以继承:

这里顺便解释一下:参加职工社保所缴保费进入统筹部分不可以继承,也就是说无论是企业交的,还是个人交的,只要是进入社保统筹账户的费用部分,就不可以继承。这是因为这部分钱主要用于支付年龄超过71.6岁以上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以及以及参保后因故去世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及相关补贴等等。

第三,职工社保的抚恤金和相关补贴主要内容:

一是丧葬费:

丧葬费各地社保规定的不一样,但大体是1千到3千元之间,个别地方规定4000至5000元。主要是看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发展好的就多,差的就少。

二是抚恤金:

抚恤金差别较大,主要体现在机关一般发本人月工资的40倍;事业单位20倍,企业10倍;也有的是以上年度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基数照此比例发放。

三是生活补贴:

有的地方对当事人的直系亲属还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这个一般都是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有的给半年,有的给十个月。还有的是按人头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具体按照各地社保政策执行。

最后总结

首先是当事人个人账户的余额及利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这一点全国是统一的;其次是丧葬费一般1到5千元,各地标准不等;最后是抚恤金,差别在于机关按40个月发放,事业单位20个月,企业10个月,标准有的是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养老金,有的是以上年度社平工资,这些全国都没有统一标准。

有的地方是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资半年或者十个月一次性补贴;有的是按照人头定额一次性补贴,因为这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和发放,所以要以当地社保部门规定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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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14
交了30年的社保是可以继承的,退休以后只领了几个月的养老金就去世了,政府是给予一定补偿的,会给开10几个月的工资的,这个不必担心、
第2个回答  2021-05-14
老人去世后,他生前所缴纳的社保可以由家属继承。只要老人家属携带有关老人家属证明。就可以在社保办理窗口提取出老人所缴纳的社保。
第3个回答  2021-05-13
社保账户中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会退回给个人,有继承权的人就能按比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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