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给个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要怎么开?

如题所述

向自然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填写自然人的姓名就可以。其余的什么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税号等,一律不用填写。
法律分析
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就是税号,在购货单位栏填写购买人姓名,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身份证号码。向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税号,只填写个人的姓名就可以。税局的开票新规定只是针对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形。开普通发票给个人,是不需税号的。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个人,购货单位(个人)一栏,可填写个人姓名,也可直接填写“个人”。虽然国家要求所有开具的普通发票必须要有税号才能作为报销凭证,如果没有税号是不能入账的,但是开给个人及政府机关的普通发票除外。所以开给个人的发票正常开就可以了。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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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11

普通发票的税率,一般纳税人的为17%和13%,小规模纳税人的工业一般是6%,商业一般是4%,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给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开普通发票还是申购专用发票,税率只能是4%、6%,一般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税率还是17%(或13%)。

营业税项目,税率是可能是3%、5%、20%。农业行业的属于免税项目的,税率是0 %。

税率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当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6%、10% 、6%、0%等。

1、适用16%税率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适用10% 税率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3、适用6%税率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4、适用0%税率

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2017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中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税率简化合并将踏出第一步。

扩展资料:

计算

1、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基本示例

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

2、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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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3-09
向自然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填写自然人的姓名就可以。其余的什么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税号等,一律不用填写。
法律分析
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就是税号,在购货单位栏填写购买人姓名,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身份证号码。向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税号,只填写个人的姓名就可以。税局的开票新规定只是针对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形。开普通发票给个人,是不需税号的。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个人,购货单位(个人)一栏,可填写个人姓名,也可直接填写“个人”。虽然国家要求所有开具的普通发票必须要有税号才能作为报销凭证,如果没有税号是不能入账的,但是开给个人及政府机关的普通发票除外。所以开给个人的发票正常开就可以了。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3个回答  2022-03-09
向自然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填写自然人的姓名就可以。其余的什么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税号等,一律不用填写。
法律分析
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就是税号,在购货单位栏填写购买人姓名,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身份证号码。向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税号,只填写个人的姓名就可以。税局的开票新规定只是针对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形。开普通发票给个人,是不需税号的。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个人,购货单位(个人)一栏,可填写个人姓名,也可直接填写“个人”。虽然国家要求所有开具的普通发票必须要有税号才能作为报销凭证,如果没有税号是不能入账的,但是开给个人及政府机关的普通发票除外。所以开给个人的发票正常开就可以了。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4个回答  2022-03-10
地方法规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道砂石经营收益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0年第6号)
摘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河道砂石经营收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2项省级设立非税收入项目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热点答疑
1
问:开普通发票给个人,购买方抬头写“个人”,其余空白,可以吗?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如实开具发票。
2
问:员工报销的高铁补票,车票上只注明了身份证号,无姓名,此发票是否可以进行抵扣进项税额?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国内铁路列车补票,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称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
3
问:我们公司购买的车辆,已经交了购置税了,想问一下购置税的发票在哪可以查询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免税业务除外)的具体情形如下:纳税人到银行办理车辆购置税税款缴纳(转账或者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的,国库已传回《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联次;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电子方式缴纳税款的,税款划缴已成功;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以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已收取税款。
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如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见附件),亦可自行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电子税务局等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和打印。
4
问:我是武汉某小区的业主,租有一车位,按月/年付费。去物业开停车票普通发票的时候,发票抬头需要开我就职的公司,物业要求我们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车位租赁合同,并称这是税务局的要求,请问现在有这样的要求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5
问:分公司已注销,如何查询纳税申报表?
答: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办理材料:
一、纳税人自行查询时需要提供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认证和识别。
二、纳税人书面申请查询:
1.《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1份
2.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授权他人委托查询时还应报送:
(1)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2)由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1份
办理地点:
1.可以通过网站、客户端软件、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办税终端等渠道,经过有效身份认证和识别,自行查询税费缴纳情况、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自身涉税信息。具体地点和网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2.无法自行获取所需自身涉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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