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捡到了个孩子,抚养到现在,该上学了没有户口怎么办?派出所不给办理报案证明怎么办

如题所述

捡到的孩子,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然后才能上户口。
法律分析
办理收养手续后,你可以去你的户口。收养孩子需要一系列的程序。如果被已婚人士收养,丈夫和妻子必须一起站出来。夫妻收养子女时,需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夫妻双方应当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夫妻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是否有子女、是否有抚养教育能力的证明;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收养人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家庭收养证明;采用方(双方)健康检查证明;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免冠两英寸照片,一张两英寸合影;在公共报纸上发布公告;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收养子女入户的申请,由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材料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市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收到报送的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经审查,对有权作出批准决定的户籍申报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将审批结果退回派出所,或按规定签署审查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级市公安机关;地级市公安机关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派出所应当自收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之日起两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收养申请经批准的,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收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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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23
你这种情况是有些麻烦的,但是也不是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你可以在当地的村部或者社区去开个证明材料,证明这孩子确实是你捡来的,然后再送到社会福利院去。再在社会福利院和当地民政局的帮助下办理一个领养的手续。你拿着这些材料最后再送到你所在的派出所给孩子办理落户上学的手续。
第2个回答  2020-08-23
1先去村或居委开具证明。证明你的孩子是捡的。必要时也可以请邻居作证。
2去当地民政部门补办相关收养证明。
3再去派出去办理上户。
第3个回答  2020-08-23
十年前你捡到的孩子,不报案。私企子收养,显然是你自己有不妥的行为。站在丢失孩子的家庭来说,由于你的不报销案。给他们家庭造成的伤害,简直是无法估量的。有的家庭为了找孩子,倾家荡产。过着不正常的生活,到处寻找孩子流浪街头。派出所对你收养孩子的疑问,以及你没有手续收养孩子,追究你的法律责任还在后面。所以你应该尽快去派出所把情况讲清楚,还需要帮助孩子寻亲。实在找不到,去民政部门办理领养老保险手续,只有这样你才能取得入户的资格。
第4个回答  2020-08-23
上户口虽然是派出所的业务,但是你这种什么能上户口的证明材料都不能出示,派出所也不能给孩子上户口。首先你说是十年前就捡到孩子,不管怎样能抚养到现在确实了不起,点赞!那么问题来了,十年时间也不短,你就没想过给孩子上户口?你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被拒绝,你就不能请教该怎么操作才能给孩子上户口?感觉你那里十年才能出一次门,太不容易。现在你这种情况,请立即到当地民政部门求助。怎么办?你亲自去问,然后照流程做就可以了。毕竟没有身份的孩子是没有明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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