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统治的主要特征及其实质。

元朝统治的主要特征及其实质。

一、“汉法”的采用
“汉法”与“旧俗”之争 元朝建立后,有意识地保留了中原的一些封建制度,但关于采取什么政策来统治汉地的问题,从蒙古建国之初就有争论。窝阔台时,蒙古近臣别迭等人就主张“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而汉化的契丹贵族耶律楚材却反对这种倒退的措施,当时蒙古已统治中原地区,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其统治,忽必烈不得不大量任用汉人,采用汉法。所谓汉法,不仅仅是指中国传统的封建剥削方式,更主要的是它包括一整套先进的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全部上层建筑。汉法的采用进一步促进了蒙古族封建化的速度,并使元王朝的统治取得了汉族地主阶段的支持。
建立中央集权的统治机构
元世祖为了贯彻汉法,巩固对全国的统治地位,废除了汉地“世侯”们的世袭制。在中央设中书省总理全国行政事务,枢密院掌管军事,御史台负责监察。在地方上设立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行省下设路、府、州、县。当时全国共有十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至于山东、山西、河北和内蒙等地则称为“腹里”,作为中央特区,由中书省直辖。
在军事方面,元世祖实行军民异籍、军民分治的政策,使军职不得干预民事。元朝军队分为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等。
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
元朝统治者为了削弱各族人民的反抗,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在建国之初就采取了居族压迫政策。元世祖时,把全国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这四等人在法律上的地位、政治上的待遇和经济上的负担,都有不同的规定。
三、对各族地主、领主的联合政策
对汉族地主军阀的笼络
元朝统治者制定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政策,目的是为了巩固蒙古贵族的统治。那些早期就投靠蒙古统治者的汉族地主,如真定董氏、易州张氏、大兴史氏、阳城郑氏等,元朝政府对他们都与蒙古贵族同样看待。
在取得江南后,元朝统治者又注意重用南方的汉族地主。
对汉人、南人中一般的中小地主也采取笼络的办法。元世祖时,蠲免兵赋的儒户,多数是汉族地主阶级分子,如地主豪强武装的代表人物严实,他的子弟都是万户、千户。其次子严忠济的幕僚有宋子贞、李昶、刘肃、徐世隆等,都是当时的知名人物。
对各少数民族上层的笼络
元朝统治者不仅对汉族地主如此优容,对其他各族的上层,也都采取笼络的手段。早的蒙古国时期,成吉思汗就注意争取他们,如对契丹旧族耶律楚材的态度,就是明显的例证。按民族等级的规定,只有蒙古人才能担任达鲁花赤,而实际上畏兀人的世家子弟们任达鲁花赤的不少。回回人赛典赤一直为忽必烈所器重,让他去云南任行省平章,对吐蕃等族上层也竭力拉拢,喇嘛首领八思巴等被封为“国师”。大理段氏的子孙如信苴日等,也都享受特殊的优待,仍保有原来“摩诃罗嵯”(梵语“大王”之意)的称号。
元朝政权的性质
在元朝政府的各级官吏中,蒙古人固然是核心,但除掌管天下兵甲机密的枢密院汉人不能参与外,在其他机构中色目、汉人占的比例也是不小的。试以中统元年(1260年)至三年(1262年)在中书省中任职的官吏为例加以说明。
三年中的中书执政官共十六人,其中汉人七人,蒙古五人,回回一人,畏兀一人,契丹一人,女真一人。
再据元朝中期吏部统计:
朝官(中央政府官员)共有二千零八十九员,其中蒙古、色目有九百三十八员,汉人、南人有一千一百五十一员。汉人、南人占百分之五十九点六。
京官(京都地方的官员)共有五百零六员,其中蒙古、色目有一百五十五员。汉人、南人有三百五十一员。汉人、南人占有分之六十九点四。
外任官(京都以外的地方官员)共有一万九千八百九十五员,其中蒙古、色目有五千六百八十九员,汉人、南人有一万四千二百三十六员。汉人、南人占百分之七十一点五。
由此可见,汉族地主是元政权的重要阶级基础。元朝政权的性质乃是以蒙古贵族为首、包括各族上层分子在内的封建统治阶级对各族人民的联合专政。
四、平定叛乱
割据山乐的军阀是李全的养子。李全原是金末红袄军的首领,后来降宋,当蒙古军进入山东后,又降蒙。他承袭益都行省职,专制山东达三十余年。1262年二月,正当忽必烈忙于平定阿里不哥的战事时,他忽忙与南宋联系,在益都发动叛乱,攻占济南。七月,蒙古军破济南。
海都、乃颜之叛 海都是窝阔台汗的孙子,对大汗位落入拖雷系一直心怀不满。于1268年(至元五年)发动叛乱。1287年(至元二十四年)海都又煽动东部诸王斡赤斤的后裔乃颜、合撒尔后裔势都儿、合赤温后裔哈丹等人发动叛乱。元世祖闻讯后,亲率两路大军前往镇压。在辽河上游激战后,乃颜被俘处列。势都儿投降,哈丹兵败逃至朝鲜自杀。
五、对边疆各地的治理
在边疆地区建立中央统辖的行政机构
当窝阔台次子阔端于1239年派遣道尔率兵进驻吐蕃后,喇嘛教萨迦派领袖萨班于1247年以六十六岁的高龄,应邀与阔端会晤。通过协商,代表西藏地方势力同蒙古建立了宗藩关系,派员向蒙古呈献了贡礼,西藏正式归蒙古管辖。
元朝政府在西藏设立乌斯、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富慰使司都元帅府。有都元帅、宣抚、安抚、招讨等使。此外,还在西藏设置驿站,调查户口,征收赋税,屯戍军队。总之,从元朝开始,西藏地区已正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西藏的政治制度和宗教制度都是由元朝政府规定的。
从1253年以后,云南实际上已在蒙古的统治之下。元世祖即位后,在云南设置了行省。
行省之下,还设置了路、府、州、县。又设置若干军民总管府。元世祖派回回人赛典赤赡思丁为第一任云南行省的最高长官“平章政事”,“于是置郡县,署守令,行赋役,施教化,与中州等”
元代,中国大陆与台湾之间的政治关系有了新的发展。
据南宋赵汝适的《诸蕃志》记载:“泉(州)有海岛,曰澎湖,隶晋江县。”澎湖与泉州的行政关系早已非常明确。元人汪大渊《岛夷志略》也说,澎湖“隶泉州晋江县,至元年间立巡检司”。
驿站和急递铺 元代的驿站制度,在窝阔台汗时代就具备了雏形。
元世祖定都大都后,驿站制度就在一个更大的规模上发展起来,以大都为中心修筑了四通八达的驿道,在全国交通经上设置了“站赤”(蒙语音译,意为管理驿站的人),以便“通达边精,布宣号令”。在当时,蒙古地区的驿站,专设通政院管辖;中原地区听驿站,则归兵部掌管。站赤分陆站和水站。据《元史.兵志》记载,全国站赤共有一千四百处,这个数字还不包括边远地区和四大汗国间的驿站。
和驿站相辅而行,专用以传递紧急文书的邮驿叫急递铺。
六、元朝前期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
元朝前期以南方汉族人民为主的各族人民的反元斗争,往往带有“复宋”的性质。
陈吊眼在1277年(至元十四年)就活动于汀、漳诸路间,曾“聚众十万,连五十余寨”。元政府动员了四省的军队,前后用了两三年的时间才镇压下去。
钟明亮起义于1288年(至元二十五年)前后。他的起义军活动于福建、江西、广东三省交界地区。元政府在取得地主阶层中“有谋有力之家”的支持后,才把这次起义逐步镇压下去。
七、元朝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
阿合马、桑哥事件
花剌了模人阿合马、汉人卢世荣、畏兀人桑哥就是元世祖宠信的三个理财能手。

1262年(中统三年),阿合马任诸路转运使,他兴办炼铁,增加盐课,获得大利。忽必烈升他为中书平章。他恃功骄傲,安插亲信,诬陷异已,为皇太子真金和其他大臣所恶。1282年(至元十九年),益都千户王著和高和尚等,假借皇太子的名义将阿合马击杀。
阿合马死后,元世祖又命卢世荣为中书右丞。卢世荣上任后,提出改革钞法、制定市舶条例等措施。元世祖很宠信他,但其他官僚纷纷上章弹劾,不到一年,卢世荣被杀。
1286年(至元二十三年),元世祖起用桑哥理财,任为平章政事。他更改钞法,发行至元钞,财政危机好转。桑哥继而清理江南钱谷,增加赋税、盐课,引起天下骚动,起义不断发生。1291年,桑哥被杀。
帝位争夺
元代从1294年元世祖死,至1333年元顺帝即位,四十年间,先后更换了十个皇帝。每一个皇帝的更换,都有一番剧烈的争斗。围绕着皇权的角逐,也展开了权臣间派系的斗争。这种政治斗争曲折地反映了不同集团间的经济利益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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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21
忽必烈公布《建国号诏》法令,取《易经》中“大哉乾元”之意,正式建国号为“元”。这是蒙古帝国政权由世界性大一统帝国转为中原王朝的分水岭,蒙古政权之前对中原地区推行的是极具游牧性质的掠夺式统治,中原地区仅是其属地的一部分,到忽必烈时才转型为以中国为主要占领地的王朝,且在这之前“元”之名尚未出现,故“大元”的建立应由此算起。
第2个回答  2009-01-21
忽必烈公布《建国号诏》法令,取《易经》中“大哉乾元”之意,正式建国号为“元”。这是蒙古帝国政权由世界性大一统帝国转为中原王朝的分水岭,蒙古政权之前对中原地区推行的是极具游牧性质的掠夺式统治,中原地区仅是其属地的一部分,到忽必烈时才转型为以中国为主要占领地的王朝,且在这之前“元”之名尚未出现
第3个回答  2009-01-21
历史书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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