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案件?经济?刑事?民事?

如果要进行举报,到哪里?如果举报情况属实是否能保证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是否能得到经济奖励?
例如:这些传销组织者现在在南京,但是我本人是在安徽,请问举报是向哪里的工商执法部门?南京还是 安徽的 ?

所谓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体系,诈骗罪属于《刑法》规定的侵犯财产类犯罪。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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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3

传销属于刑事犯罪中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有无奖励请参照当地公安机关的公告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传销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危害:

(1)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传销涉及地区广、人员多、资金大,有的还伴有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违法行为,诱骗了大量社会人力资源,吸纳了大量社会资金,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2)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传销违法活动具有很强的继发性,由此引发了大量刑事案件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

(3)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被骗参与传销者多为城市退休、下岗或无业人员、农民等,在校学生、少数民族群众等被骗参与传销的情况也日益突出。

传销组织者对参与人员反复“洗脑”,进行精神控制,唆使参与人员阻挠、对抗执法部门,围攻、打伤工商、公安执法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对抗性日益加剧,而且不断引发群体性事件。传销不但极大损害群众利益,还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资料

文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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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传销(单层次传销/多层次传销),是一种透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至销售的市场策略,这在幅员广阔而人口密度低的地方尤其有效,因此传销在北美及大洋洲十分盛行。 “传销”一词在不同的中文地区有着不同的含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销一词的官方定义目前是多层次直销和层压式推销的合称,属于一种经济犯罪行为。

    传销属于犯罪,受刑事法律的约束。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 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

第3个回答  2010-11-27
1、把所有的案件分为两大类,即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又分为自诉案件(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和公诉案件(由公安或检察院侦查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在这里,公安内部根据警种的不同,又将案件分为若干种,如刑警管辖的案件通常叫刑事案件,治安管辖的就叫治安案件,经侦管辖的就叫经济案件等等。实际上,经济案件是刑事案件中的一类,其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是经济案件的一种。
2、《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活动的主管部门是当地工商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因此,你要举报传销,就向存在传销活动的工商机关举报。如果有人在南京从事传销,就向南京工商机关举报。记住,不管你是哪里人,你只管向传销存在地的工商机关举报就行。
3、当你或是他人被传销者控制,要求加入其传销组织时,由于情况紧急,你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告,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我曾听说有的人被传销组织控制后,由于失去自由,无法报警,最后写了一张纸条,从楼上扔下,被行人捡得后报警而获救。
4、不管工商,还是公安,都能保证你的安全。如果你有这方面的担心,可向他们提出保护或为你保守秘密。
5、你举报传销,一般不会得到经济奖励,除非当地有这方面的特殊规定。
第4个回答  2019-12-04
“传销属于犯罪,受刑事法律的约束。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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