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公积金贷款没用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公积金还吗

如题所述

没有公积金如何贷款买房最划算?

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你可以选用商业贷款购房,而房屋贷款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房屋贷款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另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是在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种方式的特点是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越来越少,贷款人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等额本息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没,它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劣势在于支出利息较多,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供款的大部分,随本金逐渐返还供款中本金比重增加。但该方法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

没有公积金怎么贷款买房

如果客户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那想要贷款买房的话,可以去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只要年龄等各方面达标,有稳定收入,具备按时还款能力,且信用良好,一般就能办理。

当然,商贷的利率通常要比公积金贷高一些,所以比起商贷,公积金贷自然要划算一些(公积金贷执行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商贷则是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而客户若是已婚人士,自己没有公积金,但配偶有的话,那其实也是可以让配偶作为主贷人一起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配偶公积金来买房的。

大家还需要注意,就算缴存有住房公积金,也不一定就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因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之一就是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比如连续缴存达六个月以上,以及申请当月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若不满足条件,自然也无法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贷款对象

符合“贷款条件”且需要购房、建房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在职职工购买本区域内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或自建房。

二、贷款额度及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职工购建房总金额的70%,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经济收入的50%。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为4.59%,五年以上为5.13%.

三、贷款期限

按职工的剩余工龄、偿还能力综合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职工剩余工龄小于20年的可放宽3年。

四、职工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发给《岑巩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职工将填写完毕后的《岑巩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连同下列材料送交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信贷股;

1、贷款申请书(已婚的需配偶签名)2份;

2、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首期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2份;

6、申请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7、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单(要加盖开户银行业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复印件各1份;

8、申请人已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各2份;未婚的要提供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未婚证复印件2份;

9、自建房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复印件各2份;

10、购建经济适用住房的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各2份。

买房子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买房子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只要是属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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