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

大家好我有个亲属出了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对放负主要责任,双方都有保险公司。 伤的高位截瘫鉴定为2级伤残,长春市城市户口,46岁,有一老母亲。死亡的30岁,父母都有,还有一个9岁的孩子。
请问这样的事故能得到多少赔偿,可以申请赔偿精神损失吗?
死亡的是农村户口

这种状况肯定要起诉保险公司的,这是后话。想告诉你大概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死者的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丧葬费:具体数额应该在1万多写
死亡赔偿金:5266元*20年,
被抚养人费生活费,9岁孩子还有九年,父母的基本上都是陪20年,除非超过60岁,超过六十的超过一年扣除一年。但是要注意是几个人负责抚养,如果是两个人负责抚养,那么每人负担一半。
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要求好几万,安徽的标准时5万到8万,吉林的不是很清楚。
伤者的是: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如果有被抚养人,还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01

通常情况下包括: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 

营养费 

如果构成伤残或死亡,还包括 

后续治疗费 

康复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死亡赔偿金 

精神抚慰金 

被扶养人生活费 

丧葬费以及办理丧葬而产生的交通费、住所费、误工费等合理、必要费用。

第2个回答  2010-12-03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对方承当交强险内的全部损失11万(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伤残补助费)2000内的车辆修理费。交强险外的部分你方可以承担:40%、30%、20%、10%。对方可以承当:90%。80%、70%、60%,这个要你们协商了!上法院由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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