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共有房产,父亲去世,儿子如何让房产过户为他独有?。。

朋友与父亲共同买了房子,房产证上是二人名字,现在朋友的父亲过世了,朋友说希望把房产过户到完全自己名下,朋友的现在的亲属有母亲,成年的妹妹,奶奶三人。是不是要把父亲的一半过户,要他们几个的同意?那么费用如何呢??

取得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的同意即可。

房屋过户手续: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扩展资料: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买卖合同(原件);

3、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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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2
房子的一半是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属于他母亲,另一半做为他父亲的遗产由他奶奶、他母亲、他和他的妹妹共同继承。即:如要全部过户到他一个人头上,必须其他人都同意才行。费用,房子十六分之七视同销售缴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25
这里发生遗产继承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子女、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应该把父亲的一半房产分为四份,如果想把父亲的那部分房产过户为自己独有不但要想其他继承人支付其应得部分房产的价值(可以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还应当保证其他几位继承人有住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1-30
父母、子女、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应该把父亲的一半房产分为四份,如果想把父亲的那部分房产过户为自己独有不但要想其他继承人支付其应得部分房产的价值(可以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还应当保证其他几位继承人有住所。
第4个回答  2010-11-25
他们也占有份额,肯定要他们同意才行,至于多少费用,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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