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发现的时候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我哪记得给没给她啊?我还需要把这钱还给她吗?还是一人一半的还啊?我自己还肯定是没有钱还啊?我觉得责任不在我啊?因为不是我的工作,还有就是这个公司很不正规,很多东西都很老化,在一个是,电费也不规物业管啊,为什么要收啊,人家总说她电费收的多啊,还没有发票.后来我直接辞职了,她还一个劲的烦着我.怎么办啊?有学法律的没?帮帮我啊!!\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