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包头市昆区的,4月18日早晨7点35分我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车被一辆从单位大门冲出的面包车撞伤,面

我是包头市昆区的,4月18日早晨7点35分我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车被一辆从单位大门冲出的面包车撞伤,面包车左大灯下面撞上我电动车左后车座架子,当时撞晕,等到我清醒的时候司机正在拖我,把我拖到面包车的左侧,电动车也被挪走改变了方向,我被撞的路是南北混合土路,没有路标也没有路口,司机横向撞上我。司机没有报警,等到我清醒的时候我自己报警,看病是我弟弟来的时候把我带到医院看病,当时头抬不起来,去医院检查颈椎受伤,第一次包头市河西交警事故组认定我主要责任,我已行政复议,支队结论是,事故责任的证据不充分,责令河西交警大队重新认定。重新认定期间我看见司机口供说:“我不让他报警,还说他没有拖我,是一个女的拖的。”司机在做假口供。我清醒的时候是司机在拖我,我看见了,我还和司机说不要拖我,我头部受伤,他不听强硬把我拖走,拖起我还要让我赶紧走,我说走不了,司机根本就没有报警的意识,没办法我自己报警,报警时间7点50,等到我们单位的人过来时,都找不到司机,问门口的人说司机在他们单位的大门里面,我们单位人让司机赶紧给看病,司机没有吱声,最后单位人生气了就给照相了,单位人到的时候就是照片的上样子。我看病期间肇事者没有拿钱看病,都是我自己拿的,没办法我住不起医院了,现在出院了。河西交警队特别偏袒司机还说司机没有责任,事故组的人让我找证人我也找了。我现在就想听听大家说这起事故谁是主要责任,交警队中队长说了,他们在网上讨论了,还说怨我。我也希望大家讨论一下谁是主要责任。面包车前面的是司机

汽车全责追问

看见了吗,有人在威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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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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