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怎么协商赔偿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出院后:
1、可以直接与对方协商赔偿的具体数额,
2、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还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4、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则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车祸伤者出院协调赔偿需要诊断证明,缴费凭证、出院证、病假条等,同时复印病例。
1、先由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
2、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受害人应当积极治疗,收集好医疗费发票,出院后可以到当地司法鉴定所对伤残等级、误工时间、营养时间、护理时间及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人伤出院后赔付应当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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