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方案不满意,甲方要求终止合同,设计方该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设计合同是工程建设合同的一种,一般是由建设单位发包给具有设计资质的公司,对工程进行结构或者外观进行设计。设计合同要约定合同期限,那么设计工程甲方终止合同如何处理?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设计工程甲方终止合同怎么处理
      甲方终止设计合同的,要怎样处理合同,依据终止的原因而定,如果乙方违约解除而终止的,甲方可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合同违约损害赔偿
      对于设计者而言的责任:
      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
      3、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4、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后,甲方终止合同的,要依据终止原因处理合同。例如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甲方解除合同而终止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违约内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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