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把保姆当家人看待?

如题所述

把保姆当亲人,不过是幻想以很大路货的友善亲切,换取保姆的肝脑涂地,

然后他(她)就能替你尽亲人的责任了,而你只需要掏钱。

自己的责任自己负,花钱买保姆的劳动力,是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不是转移自己的责任。

你是家人你都做不到的,保姆不可能为了钱做的比你更好,多少钱都不可能。

所以,保姆是下属,不是亲人。

不要把保姆当亲人,不然拿你的亲人当什么?

至于最后能不能成家人,是看缘分的,偶然性很大,且只能是一个结果,而不是一个目标。

我姥姥走之前,家里请了小保姆照顾她的日常。小姑娘很伶俐,跟我们处得非常好,年纪跟我差不多,家里不给她读书,我那时候高二吧,经常鼓励她自学上进,不要放弃。

我姥姥跟家里大人投诉,说她虐待自己。

很奇怪,家里竟然没人相信姥姥的话,都说她病糊涂了。

我姥姥一辈子特善良的东北老太太,乐善好施,出了名儿的。那时候得了怪病,整个人虚弱的颠三倒四。

这一切直到被谁撞见,她才被开除。

那个姑娘跟我们一起时,乖巧又懂事,跟姥姥独处时,就态度恶劣,还骂她,叫她快点死。

长大以后,人见得多了才明白一件事:贫苦百姓最朴实最善良,这是个极其滑稽的偏见。

善良的人,也会欺软怕硬啊,更何况欺下媚上,伪装善良的人。

到最后,评判一个人的标准,都是看ta的下限的。最坏能有多坏?好的时候,不做数的。

毕竟,想要达到好的标准,需要有太多的外部因素,以及运气。

我姥姥临终前三天,在医院,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怎么也跟他们一样?”

我懊悔至今。

她只是无比无比地虚弱,不是失去了理智和感受啊!我却以为她真的糊涂了,像哄一个失智的人一样哄她,却没有好好听她真正的需求。

生离死别这一课,第一堂我考了不及格。

自己的责任,一定要自己担起来。

别人可以分担,但找人分担,也是为了更好地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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