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了,像是骨醉、虎豹戏春、玉女登梯、点天灯、弹琵琶等等
骨醉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吕后发明的刑罚,这种刑罚名字好听,但是却十分的残忍。他是将犯人的手脚全部砍去,然后将人整个浸泡在一个大罐子里面。罐子里面装满酒。砍伤的伤口被酒触碰,让人生不如死,但是又死不了。而且一般这种刑罚都会拔掉犯人的舌头,让他们想自杀都做不到。还有升级版本,就是在罐子里面放上毒蛇,毒蝎之类的,撕咬犯人的身体。
虎豹戏春这个刑罚非常的恶心,乍一听名字还以为是什么戏剧。实际上她是将犯人装在麻袋里面,将犯人的透露出来,然后在袋子里面放一只猫或者小豹子,然后不停的敲击锣鼓,袋子里面的动物受到了惊吓,就会不断的抓牢撕咬,往往这个刑罚完了,犯人的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了。
玉女登梯这是武则天发明的一种刑罚,名字真的是好听啊,就和嫦娥奔月一样,但是这个刑罚却十分的残酷。他是在犯人的脖子上系上一个活结,然后让他不断的爬梯子,但是后面又会有人在拉扯这根绳子,一方面有人不断的用鞭子让你爬梯子,一方面又有人在后面拉你的脖子,这样的刑罚也亏武则天想得出来。如果犯人不及时认罪的话,往往就是被活活的勒死。
点天灯这个我觉得是最残酷的刑罚,他有两种记载,第一种是将人放在灯油中浸泡一天一夜,然后夜晚的时候将这个人绑在柱子上面,从脚开始点火,烧一点熄灭之后再继续烧。如果是审讯的话,一开始这个人就已经体无完肤了。还有一种说法是,将人的头骨解开之后,在里面放上灯油和灯芯点燃,解开头骨的时候人还没有死,这种点燃的痛苦简直难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