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起诉的话能胜诉吗

如题所述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起诉的话一般情况下也是能胜诉的。
要看借出的金额,如果是不太大的话,凭借条就可以胜诉,但是如果你出借的款项是比较大额的现金,例如几十万,那不仅需要提交借条,更需要提交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否则有可能败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第十条关于举证证明责任问题。要正确理解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要完成的是举证证明责任。在没有达到证明责任标准的情况下,不能认定其完成了举证证明责任。
民间借贷纠纷中,尤其是出借人主张大额现金交付的,对于借贷事实是否发生,是出借人需要举证证明的重要内容,欠缺这个事实,只提供借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不能视为其完成了举证证明责任,需要当事人进一步提供证据来证明。
对于这一点,自2011年以来,应该说我们的司法政策是一贯的,包括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2011年杭州会议纪要和2015年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总体要求就是对借贷事实是否发生要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事实进行综合判断。
只有在贷款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待证事实的发生具有高度可能性、足以使法官对现金交付的存在形成内心确信的标准时,才能被视为完成证明责任。实践中,要注意不宜以借款数额大小为标准来划分举证责任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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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3
1、这笔款项不是借款,而是赌债或者其他债务;

如果这笔借款是属于赌债,则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这边借款是属于其他债务,建议不要用借款关系起诉,而要根据该债务的具体性质选择适当的法律关系进行起诉,这样才有更大的可能胜诉。

2、这笔款项属于借款,但是不是通过转账支付,而是到银行取现再交给借款人。

在小额借款中,如果出借人仅有借条的,此时借条即是借贷的合意,又是交付借款的凭证,因为小额借款中,根据一般的生活常理,无需出借人再另行提供转账凭证作为交付的事实。

如果你出借的款项是比较大额的现金,例如几十万,那你不仅需要提交借条,更需要提交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例如银行的取现记录、与借款人的通话录音(承认借款)、微信记录等等,这些证据综合起来你才有可能完成你的举证责任,让法官相信借款关系的存在,从而支持你的请求。如果不能证明实际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则即使借款人承认,法院都不会支持,为什么?因为有可能是虚假诉讼。

民间借贷中只有借条这三种情况几乎不能胜诉:

第一,借款金额巨大,不能合理解释的。

民间借贷纠纷中,尤其是出借人主张大额现金交付的,对于借贷事实是否发生,是出借人需要举证证明的重要内容,欠缺这个事实,只提供借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不能视为其完成了举证证明责任,需要当事人进一步提供证据来证明。

第二,借款没有实际交付,出借人不敢当庭面对借款人的。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三,借条基于已经偿还的债务产生。

出借人基于借条起诉借款人,借款人认可借条的真实性,但称其已经偿还,之所以借条还在出借人手中,是其偿还时出借人称借条丢失。
第2个回答  2019-01-11

要看借出的金额,如果是额的话凭借条就可以胜诉,但是如果你出借的款项是比较大额的现金,例如几十万,那不仅需要提交借条,更需要提交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否则有可能败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第十条第1小点

关于举证证明责任问题。要正确理解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要完成的是举证证明责任。在没有达到证明责任标准的情况下,不能认定其完成了举证证明责任。

民间借贷纠纷中,尤其是出借人主张大额现金交付的,对于借贷事实是否发生,是出借人需要举证证明的重要内容,欠缺这个事实,只提供借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不能视为其完成了举证证明责任,需要当事人进一步提供证据来证明。

对于这一点,自2011年以来,应该说我们的司法政策是一贯的,包括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2011年杭州会议纪要和2015年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总体要求就是对借贷事实是否发生要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事实进行综合判断。

只有在贷款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待证事实的发生具有高度可能性、足以使法官对现金交付的存在形成内心确信的标准时,才能被视为完成证明责任。实践中,要注意不宜以借款数额大小为标准来划分举证责任轻重。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

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借条是民间借贷纠纷中最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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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1-02
我个人认为:
第一、关于因借贷引起的债权债务纠纷,属于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范畴,在程序上适用《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如果您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到当地的区县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其中,认定事实需要证据。在您的提问中所涉及的借款案件中,既有借条又有转账记录,在法律效力上是相对完备的,只有借条或只有转账记录,在法律效力上也是足够的。因而,如果您能保证借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您基本上是能胜诉的。
第三、综上,我的答复是: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起诉的话,是能胜诉的。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2-03-03
法律分析】:不一定。根据法律规定,在民间的借款过程中款项的记录比借据更重要,如果双方订立了借款合同或写有借条的,但是最终没有实际交付借款的记录的话,合同只是成立,但是并没有生效。所以即使在借款过程中只有借条,但是没有转账记录的话起诉不一定能够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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