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召开长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今年长春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发生变化,公办和民办同时招生,城区出台新的招生要求,学校学位警示频发,报名过程中增加了信息报名。新一年义务教育招生计划在两同一招生、双生源招生、学校预警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报考公办学校并符合的适龄儿童,报考民办学校并通过注册和计算机,录取获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入学。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子女特别是合格人员子女和防疫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制度,按照志愿者顺序分批安排入学。调整长春希望学校招生条件,公主岭市纳入招生范围,将无赡养家庭子女纳入招生范围,残疾人家庭和困难家庭入住政府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纳入招生范围。
各城区要做好预警后购房并迁入户口的适龄儿童安置工作。具有市区、开发区户籍或者有效的毕业生和小学义务教育期满的毕业生,可以在市区、开发区初中入学。长春希望学校录取条件。扩大招生范围,将中韩示范区、公主岭市纳入招生范围,将无赡养家庭子女纳入招生范围,残疾人和家庭困难人员入住政府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纳入招生范围,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
各城区、开发区要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要同步招生。坚持地方政府和公办学校优先的原则,将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落实流动儿童凭居住证入学政策,简化流动儿童入学手续和认证要求,做好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工作。因健康等原因确需退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申请同意后方可退学。不得擅自将居家学习代替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