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免”政策是我国于2003年承诺实施的“四免一关怀”政策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为了加强我国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维护经济社会秩序正常运行,遏制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蔓延。
“四免”政策具体指的是:第一,免费的抗病毒治疗。具体措施为向农村地区的艾滋病患者和城镇地区经济有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的治疗药品;为农村地区或城镇地区有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第二点是免费的自愿咨询检测,具体措施为向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级筛选检测;各级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防疫站和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可以提供免费的自愿咨询检测。第三点是免费的母婴阻断,即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第四点是免费的义务教育,即若有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免收杂费和书本费;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当减免学费等相关费用。
由此可见,国务院发布的“四免”政策主要面向的是属于农村地区或城镇地区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即其子女,或者是主动进行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如果有位于农村地区或者是城镇地区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在治疗检测时就可以享受国家的减免政策,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或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均可享受一定的费用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