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作协议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如题所述

在我们生活中,劳务合作协议与劳务合同是存在一定的区别的,关于该二者的具体区别下文有介绍。那么,劳务合作协议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在我们生活中,劳务合作协议与劳务合同是存在一定的区别的,关于该二者的具体区别下文有介绍。那么,劳务合作协议和劳务合同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务合作协议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协议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协议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一)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协议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协议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三)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四)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协议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五)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协议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六)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协议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七)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协议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二、个人与个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有效吗
      个人与个人可以签订劳务合同,签订劳务合同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劳务协议书
      甲方: xxx 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
      地址: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二条 提供劳务内容及方式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xxxxxxx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xxxxxxxxx
      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参照甲方的规章制度提供劳务,禁止恶意破坏甲方的生产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因甲方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服务内容。
      第三条 工作条件 在乙方从事服务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务环境和必要的劳务保护用品,提供必需的生产工具和场所。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特点,自主安排提供服务时间和休息时间,但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
      第四条 劳务费用支付 依据双方约定及乙方提供劳务服务的质量、数量,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劳务费支付标准为
      第五条 保险待遇
      甲乙双方为非劳动双方关系,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社会保险责任。
      第六条 特别约定
      因乙方的特殊身份,乙方在甲方提供劳务期间受到伤害的,不属于工伤,按照民事纠纷处理,双方根据责任大小确定承担损失的比例;因乙方行为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损害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个人承担。
      乙方在提供劳务合同期间患病货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提供劳务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除应结清乙方劳务费用外,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七条合同履行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务协议。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务协议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本合同,都应已发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解除合同条件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终止合同条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第十条 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xxx
      x年 x月x 日 x 年x 月x 日
      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务合作协议和劳务合同的区别的相关知识,不管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都是必须要签订的,毕竟现在劳动者处于一种劣势的地位,有了合同之后对于广大的劳动者来说也算是一种保障,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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