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可以加名字。有贷款的房子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时,应先到借贷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然后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加名手续。如果贷款是纯公积金的,需另外支付100元费用。如果贷款是公积金+商业贷款的组合形式,则需要支付200元。加名字所需的证件材料: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除了带足证件,还需准备好各类证本的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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