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全款出资买房只写女方名字,离婚时房子会如何分割?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房产归谁所有,如果没有签订代持协议,会认定为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会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也就有可能会认定为女方一人的财产。那么离婚时可能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如果是没有购房资格,而将房产登记到对方名下的,则按共同共有来处理。建议男方和女方签订房屋代持协议,如果有签房屋代持协议则会认定为是男方对房屋的出资,如果没有签代持协议则该笔款项可能会认定为男方给女方的借款或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具体的建议咨询家与家律师,律师会根据转账凭证、具体金额、双方约定等情况协助进行综合的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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