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方航空规定,随身携带行李每件重量不超过10公斤,体积不超过115厘米的三边之和,超出部分需办理托运。
2. 随身携带的非托运行李,头等舱旅客可带2件,公务舱或经济舱旅客仅限1件,每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
3. 头等舱旅客可免费托运40千克行李,公务舱旅客为30千克,经济舱旅客为20千克。婴儿旅客在国内无免费行李额,国际运输条件下享受10千克免费行李额。
4. 免费行李额采用计件制时,头等舱或公务舱旅客每人2件,每件重量不超过32公斤,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经济舱旅客每人2件,重量不超过23公斤,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婴儿旅客1件,重量不超过23公斤,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
5. 每位婴儿还可免费托运一辆婴儿手推车。
以上内容根据东方航空公司的旅客须知整理,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出行前再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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