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动手,我把对方打成轻伤,该怎么判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对方先动手打人的,当事人还手导致对方轻伤的,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对方的行为,如果未造成当事人轻伤以上伤害的,将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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