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贷款没还完可以贷款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可以购买的的。 未还清贷款 的房产再交易,可采用三种方式:提前还贷、资金监管、转按揭。提前还款双方签订 房地产买卖 合同之后,由房东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待银行释放抵押权后再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房东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 二手房买卖流程 完成交易。优点:在房东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没有支付房款,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高。缺点:完全由房东筹钱还贷,就要求房东具有很强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资金监管买方将支付的首期房款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运用这种方法的关键是要找到一个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如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担保机构等),全程控制每一个环节,消除由于双方互不信任或房东缺乏诚信而可能导致的交易风险。如果买方首期房款不足以全部偿还房东的贷款余额,房东还可以委托一家担保机构提供垫资的服务,补足差额。如此,仅需支付一笔垫资服务费,就可以实现融资,进而完成交易。优点:双方合力解决了交易资金障碍。缺点:如果 没有第三方 全程监控资金动向,买方的首期房款存在一定风险。办理转按揭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共同向房东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转按揭手续。优点:无须筹措资金提前还贷,没有融资的压力,而是将房东原有的还贷义务转由买方承受,通过变更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缺点:转按揭手续较为繁复,且不是所有银行都有这项业务。如果买方需要到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则会出现跨行转按揭的问题,两家银行之间是否能顺畅地配合,将是交易成败的关键。因此,买卖双方在准备采取转按揭的模式解决上家购房抵押问题之前,必须向相关方进行充分咨询,明确银行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 身份证 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 抵押合同 ; (四)《国有 土地使用权 证》、《 房屋所有权 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 抵押权 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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