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取得谅解书又被公诉怎么办?

轻伤一级取得谅解书赔偿了钱,又被公诉怎么办

民事部分可以调解,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不是不用负刑事责任了。
轻伤一级,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能撤案,但是可以争取在检察院作不起诉,或者公诉后在法院判决时判缓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被别人打成轻伤二级的受害者在面对对方调解的请求,必须要能够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考虑,如果自己觉得不同意的话不要贸然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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