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可以交个人社保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不可以,个人社保不是税务局进行缴纳的。法律明确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个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直接去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不是去税务局缴纳社会保险费。因为,税务局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从事税收的相关业务,而社会保险费不属于税收,所以当地的税务局是不能收取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就是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五个险种,是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纳的一种强制性保险,社会保险能为在岗职工提供最基础的保险保障。对于社保缴纳,是当月交当月的,但是扣款是从下个月开始扣除,社保是每个月10号之前进行统筹,如果没有办法实现当月缴纳,就会导致社保断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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