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4.30晚7点,我骑一两电瓶车在一个双行巷中靠右由南向北行驶,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从右方忽然出现一两出租车由东向西行驶。双方看见对方后,刹车,结果在十字路口想撞,出租车刹在我的正前方,我车头撞向出租车后窗,出租车后窗玻璃破碎,我手被划伤,确诊肌腱断裂。两人车速都过快。今天去交通局,说是我负主要责任,没按要求走非机动车道,超速。说是司机全赔医药费,认为可行吗?可是我肌腱受伤要休息两个月,中间还有误工费和营养费,只有自己承担。我想问交通事故责任是否合理,赔偿是否可行?最大利益能挣求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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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该保持好现场并且报警,有人员受伤拨打120(送院治疗)及时救治伤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要有先让,先慢,先停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