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12-07
答: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制度,总公司委托分公司收款,其会计处理如下:
1、总公司收钱,开票: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分公司
2、分公司凭发票联入账:
借:其他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收到钱: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总公司
如果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话就不做账,凭自己的手续开一账号,总公司钱直接打进来即可。
总公司开出发票,分公司收到账款,这种情况最终会出现三角债务关系,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让分公司将款退回,让对方重新打款到总公司的账上,否则对方账户上也要挂有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