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教师教龄补贴标准

如题所述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可申请每月200至4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年限分为三个阶段:1至3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4至6年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7至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400元。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工作年限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在审核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20至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10至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1至9年的,工作年限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之后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补助增加50元。补助标准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指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违反此规定的用人单位,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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