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机构设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7

上海市长宁区的行政管理机构中,其规划和土地管理职能由专门的机构负责。这个机构主要包括六个内设部门:



    办公室:作为日常管理和协调的核心部门,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政策法规科:专注于政策研究和法规执行,为规划和土地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指导。
    规划管理科:主要负责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区域发展与长远目标相吻合。
    景观雕塑科:关注城市空间美学,致力于提升区域环境的艺术性和功能性。
    建筑管理科:负责建筑项目的审批和监管,确保建筑质量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土地综合管理科: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管理,包括土地利用、权属和市场调控等。

此外,长宁区还拥有五个事业单位,它们在各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长宁区城建档案室:保管和提供城市建设的历史记录,为决策提供历史依据。
    长宁区规划监督检查队:负责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规划落地实施。
    长宁区地名管理办公室:负责地名的管理工作,维护地名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长宁区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城市规划研究和设计,推动区域创新与发展。
    长宁区土地管理所:专门从事土地资源的调查、管理与服务,保障土地市场的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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