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机构职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7
长宁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的主要职能包括:

首先,该机构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城乡规划、土地、城建档案和地名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政策的有效贯彻和实施。

其次,他们在长宁区经济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参与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涵盖社会、经济与城市建设,涉及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和专业性规划工作。

土地利用方面,他们研究并编制土地规划,制定年度土地开发计划,经批准后实施,同时管理区域内城市地名、规划设计和城市建设档案,保护历史风貌和文物项目。

在项目审批和监督方面,管理局审核项目选址、设计、用地许可等,从规划审批到竣工验收全程监督,确保规划执行的合规性。

地籍管理和土地使用权方面,他们负责登记管理、地籍调查、争议调处,建立数据库,以及土地征用、划拨、收回等行政管理工作,以及相关费用的征收。

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管理工作也在其职责范围内,包括组织协调、审核和资金管理等,确保市场交易的规范进行。

此外,管理局还负责城市规划和土地的行政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理各类规划和土地纠纷,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事务。

最后,他们还需完成区政府分配的其他重要任务,确保区域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全面、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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