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不签收有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拒收法院传票的后果有三种: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以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拘传使用戒具等强制方法,迫使被告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被告拒收传票并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原告就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告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是原告拒收法院传票的,法院可以直接按撤诉处理。

如果没有去开庭,而导致不利的后果是需要自己承担的,因为法院是可以在被告没有到的情况下,依旧开庭处理此案。当然,刑事案件就不可以这样处理。因为被告是必须到案到庭的。当然,如果真的是接收不到传票,是可以救济的。直接以没有收到法院传票为理由去申请再审程序就可以了。

法院的传票是有多种途径派送的。法院可以直接打电话找人,让他们自己到法院领取传票。如果不拿,过了法院的指定期限,那在法律上就算你拿了。除了这种情况,现在最常用的是EMS寄件,只要送到该送的地址了,并且已经签收了。法院就会认为这一文书已被送达,并且会把快递运单和派送流程截图下来作为保留。还有一种就是专门针对这一问题所表达的情况的,那是留置送达。例如,被告没有接收该传票,那派件员就会找你家人、邻居或者村委会签字,并且标明该情况。这也算是送到你手里了。还有一种途径,不过一般都不能在法院传票适用。那就是直接把材料贴在法院门口以及贴在社区或者村里面,期限一过,不管你本人是否真正看到或者没有看到,都当作你已经收到传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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