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在北京领取失业金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北京 失业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是什么?小编收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在北京 失业保险 的领取条件是什么?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北京 失业保险金 怎么领取? 如果想领取失业保险金,应该在与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后60日内,携带 身份证 、 户口 簿、一寸照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所在地的街道 社保 所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1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3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6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9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012元发放。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728元调整到848元。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等文件,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北京失业保险金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2%。(农民工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每年4月核定,根据上年月 平均工资 (下限为社平工资40%,5年过渡到60%;上限为社平工资300%)核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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