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五)转 学

如题所述

当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或居住地变更需要在固安县范围内转学时,学生本人应首先向现有学校提交书面申请。转出学校学籍管理员需持有学生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的工作调动或居住地变更证明,然后将这些材料上报教育局审批并备案。经过批准后,转出学校会出具《转学证书》,并提取学生学籍。转出校和转入校需在《转学证书》上分别签署“同意转出”和“同意转入”的意见,并盖章确认。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需携带这些文件到教育局办理正式的转学手续,并将转学证书回执单返回转出学校。

对于学生转到固安县外就读的情况,转出时需要原学校开具《转学证书》,并附上父母工作调动或户口迁移证明以及转入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接收证明。原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在县教育局教育股办理学籍转出手续。所有转出学生必须将回执单交回原学校,否则无法完成学籍转移。

外地学生想转入固安县学校,需携带原学校盖章的转学证明、学籍手册,以及父母工作调动或户口迁移的证明。在得到接收学校同意后,接收学校学籍管理员需到县教育局教育股办理转入手续。学生的学籍将由县教育局教育股重新更新并统一注册。

对于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的子女,在固安县求学,监护人需携带身份证、暂住证、单位证明或工商部门的证件,与居住地附近的学校联系,并经学校同意后,可以办理临时学籍。这些学生的录取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本县学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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