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交通事故的保险赔偿时,保险公司通常会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并非完全依赖它来确定赔偿责任和比例。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八条,被保险人需要主动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以便获取保险金。
如果在理赔过程中,事故双方对责任认定书持有异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保险公司会根据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在判决确定的赔偿额度范围内进行赔付。
总结来说,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损失时,会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参照交强险的赔偿规定来决定赔偿责任和比例。任何关于责任认定的争议,最终的决定权在于司法机构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