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预收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如题所述

预收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扩展资料:

税法对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一般都作了明确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 

1、按照工业产品或商品销售收入额计税的,凡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或办妥委托银行收款的当天;采用其他结算方式的为商品发出的当天。

2、按照应税农、林、牧、水产品采购金额计税的,为结付收购货款的当天;按照应税农、林、牧、水产品实际销售收入额计税的,为成交的当天。

3、按照服务性业务收入额计税的,包括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政电讯、金融保险、公用事业等行业,均为取得营业收入的当天。

4、在进口环节纳税 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5、在特定环节纳税的,应分别情况而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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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16

1、增值税: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消费税: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同时,对于“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又具体规定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1、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扩展资料

预收款项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

1、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预收账款是否存在;

2、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预收账款是否均已记录,

3、确定记录的预收账款是否是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现时义务;

4、确定预收账款是否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是否已恰当记录;

5、确定预收账款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实质性

一、获取或编制预收款项明细表,并进行以下检查:

1、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以非记账本位币结算的预收账款,检查其采用的折算汇率及折算是否正确;

3、检查是否存在借方余额,必要时进行重分类调整;

4、结合应收账款等往来款项目的明细余额,检查是否存在应收、预收两方挂账的项目,必要时做出调整;

5、标识重要客户。

二、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在预收款项明细表上标出截至审计日已转销的预收款项,对已转销金额较大的预收款项进行检查,核对记账凭证、仓库发货单、货运单据、销售发票等,并注意这些凭证日期的合理性。

三、抽查预收账款有关的销货合同、仓库发货记录、货运单据和收款凭证,检查已实现销售的商品是否及时转销预收账款,确定预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四、选择预收款项的若干重大项目函证,根据回函情况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

函证测试样本通常应考虑选择大额或账龄较长的项目、关联方项目以及主要客户项目。对于回函金额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建议作适当调整;

对于未回函的,应再次函证或通过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已转销的预收款项是否与仓库发运凭证、销售发票相一致等替代程序,确定其是否真实、正确。

五、检查预收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并作出记录,必要时提请被审计单位予以调整。检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未结转的原因并做出记录。

六、对预收款项中按税法规定应预缴税赞的预收销售款,结合应交税费项目检查是否及时、足额缴纳有关税费。

七、通过货币资金的期后测试,以确定预收账款是否已计入恰当期间

八、标明预收关联方[包括持股5%以上(含5%)股东]的款项,执行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并注明合并报表时应予抵销的金额。

九、检查预收款项的列报是否恰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百度百科——预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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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7-20
预收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一、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因此,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分为3种:

1、生产销售生产工期未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对于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来说,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二、消费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95号)规定,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的当天;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

因此,预收账款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区分金银首饰和非金银首饰纳税人进行确定:

1、对于销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

2、对于非销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三、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因此,预收账款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论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还是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均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四、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决于税法对收入的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在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下,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因此,实行预收账款,对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来说,其收入确认时间大致可分为2类:

1、销售货物,以发出商品时间为纳税人确认收入时间;

2、提供劳务,如果不跨纳税期,纳税人确认收入时间为提供劳务终了时;如果跨纳税期,一般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预收账款(Deposit received):
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或交易双方之约定,而向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在未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时预收的款项。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 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预收账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 年,通常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反映在各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若超过1 年(预收在一年以上提供商品或劳务)则称为“递延贷项”,单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
第3个回答  2018-07-06
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分为3种:
1.生产销售生产工期未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对于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来说,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12-23
是非常简单的事,如何确定预收账款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这个在手机上已经体现了,有时间的节点,这种时间的节点就是你的纳税义务的发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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