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A和B两个地区工作过,在A地区工作12年后停薪留职,继续缴纳社保,后搬到B地生活,在B地工作了15年缴纳了社保,直到退休。现在退休了,我两地都可以领取退休金。问题:
1.我在两地缴纳社会保险金都满足缴费年限,符合社保缴费要求吗?
2.退休审核过程中没有提到过两地社保问题,两地都顺利退休,是否合法?
3.退休后在两地领取退休金是否是我应该得到的保险收入?
4.如果只允许我领取一份退休金,我是否有权要求退回原来缴纳的社保基金?
5.是否可以将两份退休金合并在一起领取,这是我最希望的结果!、
6.感谢回答!
我应该怎么办?最好的结果是什么?
国家规定每个公民只能有一份养老保险。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享受退休待遇都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针对那一年存在的问题,属于重复缴费,所以一般有以下解决方法:
在A,将缴费重复的那一年,做退费处理,其中需要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出据证明。然后将A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B,这样就不存在缴费重复的问题了。
直接将A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B,然后由B将重复缴费的部分进行账户合并处理,这样处理之后也不存在重复缴费了。
建议:针对以上两种方法,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选择处理方法之前,需要提前打电话咨询一下两地社保,是否还有其它更简单的方法,如果没有,再问一下以上两种办法,是否两地的社保都同意,如果没问题就可操作了。
社保虽然没有达到全国范围内的互通,但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无论你交几份社保,也只会给你发一份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