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1-20
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在2000年05月29日联合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
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对已经产生的垃圾,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防止污染环境。
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在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
目前最主要的处理方式还是以卫生填埋为主,焚烧发电其次。用水泥厂协同处置是目前二次污染最少的处置方法,但由于政策及经济利益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