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在香港登记结婚是否受大陆法律保护?

如题所述

受到保护的,大陆青年在结婚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履行了香港地区法律规定的结婚手续,其婚姻就是有效的,是受到大陆法律保护的。

大陆人去香港登记结婚,只需要准备双方的港澳通行证/户口即可。

需要提前三个月在下面的这个网站预约登记日期,将会收到邮件通知提交“拟结婚通知书”的日期,该通知书表格可以发邮件到[email protected] 索取。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marriage/bookgivingmarriage.htm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8

如果你在香港注册结婚,则适用婚姻注册地法律。

一、双方在香港注册结婚,与香港人注册结婚的手续一样,在向婚姻登记署提交"拟结婚通知书"排期时, 需连同你的一下证件:

1)来港通行证/旅游证件的复印件或传真件,

2)身份证复印件或传真件,

3)户口本(以证明婚姻状况为未婚)或无结婚证明书,

4)双方签署的“拟结婚通知书”(要填写对方父母的资料). 

在结婚注册当天带同以上1), 2), 3) 的正本去注册就可以了。

二、民政部1983年3月10日专门发布的《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规定。华侨、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自愿在国内或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到国内或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国内或内地公民须提供的证件为: 1、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2、所在工作单位或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和婚姻状况证明。

港澳同胞的证件为:1、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2、我司法行政机关委托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作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3、澳门行政局或警察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此外,华侨、港澳同胞在申请结婚登记时,还需持有在国外或港澳从事的职业或可靠经济来源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崐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证明。不在原籍登记结婚的港澳同胞还须持有原籍(或原住地、原工作单位)崐乡(镇)人民政府、市、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崐证明,或内地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为其出具的无配偶保证。当事人若是离过婚的,还需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原配偶死亡证件,有过同居关系的,须持有脱离同居关系的协议书。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